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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二十六个字母,而不是刷高考英语题。
自学成才的愿望破灭,惜娇只好收起册子,另想办法。
惜娇想出的唯一办法,就是拿它切切水果蔬菜,以此练练手劲和准头。
那天她自告奋勇帮阎婆切菜,切出来的土豆丝果然又细又均匀,叫阎婆夸了她好几日,说她刀功见长。
出于防身的考虑,惜娇决定将这把匕首随身携带,平日就别在她穿的靴子里,既隐蔽又方便。
转眼便是寒露。
这日傍晚,惜娇在镜子前来回走动,确保走路时匕首不会露出来。又反复抽出来几次,保证它可以很顺畅地拿出来,不会卡住。
试验一番,确保一切妥当后,惜娇把匕首塞回靴子,对着镜子看了看。
镜中人梳着螺髻,髻上插着一支银簪。惜娇将簪子插深了些,紧紧束在发间。这支银簪,是她特意挑出来的。簪头锋利,可杀人。
惜娇不得不做防备。
因为今日,就是宋江杀她的日子。
原著里,就在今夜,宋江误把梁山泊来的信落在了阎家。
阎婆惜看见后,便把信藏了起来。宋江回来要信,阎婆惜不给。一怒之下,宋江杀了她。
倘若她没有穿过来,那么再过几个时辰,便是阎婆惜的死期。
但是现在她穿了过来。
惜娇必须要做的就是扭转这一切。不再做薄命的红颜,不再做众好汉口中的“贼婆娘”、“淫泼妇”,不再做水浒传里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是做被梁山泊接纳的一分子。
这便是她的野心。
而今夜就是关键的转折点。
一阵凉风从开着的窗户涌了进来,吹得惜娇一激灵。果然是寒露节气,秋意渐浓,早晚凉得很。
惜娇走到窗边,伸手去收支着窗户的竹竿。
她心里想着待会儿怎么应付宋江,没提防手一滑,竹竿直直落了下去。
这可是二楼。惜娇吓了一跳,赶忙往楼下看时,只见竹竿正好落到一人脚前,差一点就砸到了人。
晚风拂面,带来一阵菊花香。满街的摊贩叫卖声中,行人们脚步匆匆,只有那人静立不动。
他抬起头来,露出一双眼睛,漆黑如墨,锋利如星。
惜娇心中一惊。
是他。及时雨,宋公明。
路过的卖货郎挑着担子经过宋江身边,见他站着不动,好奇地看了两眼,扭头叫卖道:“菊花糕新做的菊花糕”
惜娇看着宋江的眼睛,脑袋里一片空白,半晌,只冒出一个不合时宜的念头。
潘金莲,对不起,你和西门庆的梗,我先用了。
宋江理好案上的,整一整衣裳,拴紧腰上的招袋,信步走出衙门。
衙门众人见了他,无不上来打招呼。宋江一一回礼,听有人邀他去家中用饭,他笑着推辞道:“承蒙相邀。只是今日有约,去不得了。”
他走上街,往惜娇家方向走去。这条路说生不生,说熟不熟,宋江走过几次。
一边走,一边想起那个女子,好像叫阎惜娇
她身世可怜,他帮一把倒没什么。只是她不太懂事,三番五次要做他的房内人,他推脱不得,只好认了她做妹妹。自那之后,她便没少作闹。不知今日又有什么事
宋江走了不到一刻钟就看见了那栋小楼。眼看就要到她门前,头上忽然落下一根竹竿来,正落在他脚前。
宋江抬头,只见头顶的窗户后站着一个女子,脸庞陌生,却仿佛又有些熟悉。
她梳着一个简单的发髻,髻上一根银簪,两边松软的碎发从头顶垂下来,随风飘动。
发髻下是一张白玉般的面孔,两只眼睛漆黑如点墨。那双眼正瞧着他,神情有些慌张。
这幅面庞渐渐同记忆中的另一张脸重合。那个女子有着同样的容貌,只是总涂着厚厚的胭脂水粉,插着叮当作响的满头珠翠。
宋江收回目光,走到门前,叩了两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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