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马灯下客(第3/3 页)
台下,人群呸着痛快渐渐散去,只剩程长弦一人笔直矗立在雪地,静静看着刑台上那具血肉模糊的女尸。
她身上大半处已被削至见骨,面庞花成一团糊肉,辨不出五官。
飘雪层层盖在她身上,似故意要将她掩埋,不留给这世间一点痕迹。
「走好。」
程长弦落字无声,捏碎手中已经凉透的枣豆糕,将糕屑撒于刑台下,眼角处的悲悯转瞬即逝,无人可察。
官匪不两立,正如此刻他们二人阴阳相隔。
方樱是他悬了七年的心结。
每每她的银弯刀锋利一截,他的剑柄练痕便老上一寸。她的迷药毒针深上一分,他的抗毒药浴便加热一度。她的易容术越发出神入化,他便点灯着蜡,练识人,辨识物。
旧年他亲手放走的小姑娘,在他来不及察觉的各寸各处,长成了他难以并肩的怪物。
为了让这只怪物伏法,七年中他未有一日安睡到天亮。
“程少卿,难得初雪,一同喝两杯暖暖?”脚边官靴多出一双,李尺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他比程长弦矮上半头,人又生的圆润,搓着冻红的大耳垂,像个一身俗气的弥勒佛:“初雪竟能下得这样大,往年没见过。”
“我不饮酒,李寺丞该知道的。”程长弦淡淡答着,嗓音冷过寒气。
“那是平时。”见他反应平淡,李尺讪讪拍掉他肩头的雪,道:“而今少卿双喜临门,可得庆一庆。”
“何来双喜?”程长弦瞥眼,头也未动。
李尺低首,悄声: “少卿捕回匪首,风光无限,咱们大理寺可都传,等大卿挂冠,他这位子非你莫属,此为一喜。”
他又抬高调子,挑挑眉眼:“少卿与长鸣楼氏的回怜小姐婚事在即,此后便非孤家寡人,这是第二喜。”
“嗯。”程长弦挤出一个气音回应,仍旧默然。
“我知少卿还是放不下皇银去处,这也怨不得你。”李尺抖袖:“你请了数遍折子求延长匪首刑期,可上头下刑急,非得隔夜处死。审这样的人,一晚上能审出什么东西来?”
程长弦眼中映着那具倔犟残破的冻尸:“别说一晚。”
“这就是了,反正证据确凿,审不出她,她手底下几十号人还审不出吗?先处死她平息民怨确是上策。”李尺说着,却又苦笑:“虽说这民怨,怨的是不是民,还有得考究,可这些也非咱们该操心的。”
他抬头看看乌霾霾的天,眸中色有自嘲:“这世道下,无愧律法,已是好官。”
*
方樱觉得自己一定魂魄离体了,不然为何会这般轻轻飘飘,没有痛楚。
身处无边漆黑,她不知自己该往哪走。
老一辈的人说,亡灵会去地府,上奈何桥排队喝一碗孟婆汤投胎,这旧生才算彻底了结。
方樱无谓投胎,只想找个好地方快活游荡。
黑暗中,突然传来一阵空灵之音。
“归家吧……归家吧……”
于是眼前生生开出一道口子,透出刺眼白光,照在方樱身上,有些灼热。
“哪个家?”她独自喃喃,硬是想不起自己何曾有过家。
“归家吧……归家吧……”那唤声一遍遍重复着,越发急迫。
莫非还真叫她下地狱?
“也罢。”方樱嗤笑,眼中无悲无惧,迈开利落大步,朝光处踏去。
霎时,周遭漆黑化为苍白,鼻腔一瞬溢满清苦药香。
“有脉博了!回怜小姐真的活过来了!”
耳边还有少女哭腔,真实非常。
眼皮一紧,方樱缓缓睁眼,却见周围没有冰刀山,也没有红油锅,只有香帐暖炉,绸被素枕,分明像座千金秘闺。
这算什么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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