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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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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满,都是必修的课程,所以没怎么看手机,不过黎奉也没有像往常一样刷屏,只是说他回黎家一躺,晚上会回来。

于是他照旧开始准备晚餐,冰箱里面是昨天新采购的食材,上次刷到了一个拔丝红薯烹饪过程的帖子,觉得过程并不难,而且做出来的成品很有几分艺术感,于是产生了尝试的想法。最主要拔丝红薯是甜口,这是黎奉会喜欢的味道。

其他的都不难做,主要是熬糖,太稀了无法成型、太浓稠了甜度太高。

锅热得差不多他才将水和白糖倒下去,水逐渐沸腾、糖粒也开始慢慢地融化,浓郁的甜味随之弥漫扩散,钻入人的鼻腔中使人的心情都被染得快活了不少。

水被熬干后下锅铲翻炒,几经处理,糖水终于成为了焦黄色的糖浆,木铲翻炒之间勾勾缠缠、粘连不断。

目测差不多了他便立刻关火,将炸好的红薯块迅速地倒入了锅中,粘稠的糖浆在翻炒之间裹满红薯块。装盘后又觉得欠些什么,于是用木铲蘸着糖浆在盘上淋了几个来回,不过一会儿,盘上就挂满了凝固的糖丝,层层堆在一起,看起来十分绵软。

准备端盘上桌时,门蓦地被打开,走出厨房的奚玉便汝恰好与站在玄关的黎奉对视上。

没有停顿,奚玉汝对着黎奉抬了抬下颌,“还热乎着,来吃。”

在那很短的时间中,黎奉下了一个定论。

他觉得或许这套精装房的设计师要比黎家别墅的那一位更有水平,因为前者巧妙地在客厅使用了暖黄色的灯光。依据他当下的感受来看,这样能够有效地使人产生一种类似于归属感的情绪,进而让人觉得放松、温暖、幸福。

关于后三个词汇,那是黎奉第一次具象化地感受到,因而新奇又让人记忆深刻。

简而言之,这一幕在他的脑海当中存在了很多年,拔丝红薯也代替馄饨成为了他最爱的食物,虽然吃的次数并不多。

看黎奉迟迟没有动作,奚玉汝便主动地走了过去,并熟稔且自然地捻起糖裹得最均匀、最多的那一块送到黎奉的嘴边。

后者也没有犹豫地就张嘴吞了进去,只是绵软的糖丝还留在外头,这会使人下意识地做点什么将它捞进嘴里。

可当濡湿的舌尖碰到柔软指腹的那一刻,两人都愣住了。

黎奉在想,奚玉汝的指尖似乎残留着糖浆的味道,粗粝而又温暖。

奚玉汝在想,黎奉总是如此对他不设防,好像对他有种油然而生的信任,认为他从来不掺私心、不加目的,但这样的信任让奚玉汝看起来更像一个卑劣自私的痴汉。

他很快又很自如地将手收回,“走吧,吃饭吧。”却又忍不住在黎奉看不到的地方摩挲被碰到的指腹,刚开始力道还很轻,到了后面越来越用力。

茧,都是粗糙的老茧,和黎奉的柔软天差地别。

黎奉今夜是意外的乖巧,自己找了个叉子慢慢地叉着拔丝红薯吃,也不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让奚玉汝喂。

奚玉汝觉得松了一口气,但心中又莫名生出了一种难言的情绪,而这种情绪在他囫囵咽下几口热饭,却发现黎奉还是那么慢条斯理时达到顶峰。

他吃饭向来如此,为了赶时间,不管烫不烫都像是不知痛一般往嘴里塞,口腔黏膜在经年累月之中早已习惯了这样灼人的热。

他从前从未在意自己的吃相如何、身边人也从来不提,上了大学后才有人做出这样的评价——让人很有食欲的吃法,感觉非常尊重食物。

他知道体面人说出口的话总是经过修饰的,但又能感受到评价的人没有恶意,因此一直很纵容自己没有改变。可如今这个为他省下许多时间的习惯却给了他当头一棒,很莫名其妙又很残酷地在提醒他和黎奉之间的差异与距离。

然后,在那很短的时间当中,奚玉汝开始回想曾经去过的d州花卉园。

通常一个花农会养很多种花,其中不乏在花市上被炒成了天价的鬼兰,当然也有最普通的波斯菊、雏菊。

因为品种和贵重程度的不同,它们会得到不同的照顾。但有一点需得肯定,为了卖出更好的价格、得到更高的利益,不管是鬼兰还是雏菊都会得到花农的精心照料,它们能够有最充足的光照、最肥沃的土壤、最合适的肥料。

可如果花被卖出了,那此后的命运将会是未知,最差就是像最初的他一样,从家附近去挖带着臭味的淤泥。

黎奉生长在最好的暖棚里,而奚玉汝是最差劲的养花人。

更糟糕的是,初次离开暖棚的黎奉总是带着一些不谙世事的天真,或许他亲昵的举动和过分的依赖只是在表达一种单纯的喜欢,可这样的行为对于心思并不单纯的奚玉汝而言是一种折磨。

换言之,奚玉汝不想做个卑鄙小人、平白无故地占便宜黎奉的便宜,这会让他很有负罪感,觉得自己在借着黎奉的信任满足自己的私欲。

如果说前段时间他只是起了一个念头,那现在他就真的下定了那个了决心——离开的时候到了。

他很快地将碗里剩下的食物吃完,擦了擦嘴后对黎奉宣布道:“我最近跟师兄一起参与了一个实验项目,可能没有办法再住在这里了。”

黎奉吃东西的动作一下就停了,他将叉子十分整齐地摆放在餐具旁,面上却没有太出格的表情,只是十分平常地询问:“那你什么时候可以回来。”

“黎奉,你可能误解了我的意思。”奚玉汝藏在桌底的手又忍不住搓了搓,指腹被搓出了热意。“等我实验项目结束了你的手也好得差不多了,所以我没必要再回来。这里毕竟是你的房子,我一直住在这里不太好,而且我的东西什么的都在学校。”

为了提高可信度,他特意将对自己非常重要的东西摆了出来,用开玩笑的语气说:“我放在寝室的香雪兰这段时间都没怎么照顾,谁知道吸了他们多少二手烟。”

但黎奉没有笑,也没有回答。

奚玉汝的心一紧,立刻就想是不是这个进程太快了、是不是要给彼此一个缓冲的时间,免得显得太过怪异。

于是思考了几秒钟,他又说:“当然,我不住在这里也不会改变什么,我把你当儿子一样养,肯定不会做个不负责任的爸爸。”说完他就立刻闭了嘴。

草,好烂的理由、好尬的解释、好不幽默的比喻。

像个末流的脱口秀演员,说着烂俗的梗、用力过猛地在逗现场的观众笑。

不过黎奉这次比较捧场,对着他这个生硬的父子梗露出了一个很淡的笑,应允道:“好。”

又问:“那你不住在这里了,还会给我做小馄饨和拔丝红薯吗?”

“会吧。”奚玉汝心不在焉地回答。

得到这两个字的黎奉就像是满意了,也没有再多问多说,点了点头后重新拿起叉子开始吃饭。

【作者有话说】

拔丝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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