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兰伯的角犬(第1/2 页)
“你只有这个问题吗?”
“让我感兴趣的,可不只有这个。
两个星期前,市民广场上发生了暴徒袭击警务人员的案件。
那个暴徒驾着偷来地警车,抢走了恐怖分子的尸体。
期间他杀死杀伤多名警员,并且还杀害了两位尊贵的长生种。
罗绩,你和这件事有关么?
这是不是你做的?你不会抵赖吧?毕竟那个被抢走的死人可是你的未婚妻蜜拉贝尔。”
“佩特罗斯,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不妨1起问了。”
“是吗?那么第3个问题:罗绩,你是通过什么办法,把自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
老实说,你真的很令我们困惑。
因为除了指纹之外,你的其他身体特征都与档案上不符。
我很好奇,巴托尼亚现在有这么厉害的整容师吗?
就算有,他又是如何在短短几个星期内,就把1个人变成另外1个模样?”
“佩特罗斯,你有问题尽管提,反正我不会回答你。
我想告诉你的只有1件事:这次你1定要弄死我,不然我肯定回来找你。“
”罗绩,看来萤火对你的洗脑不但改变了你的思想,而且还让你的记忆都出了问题。
你是个警察,1个获得2级血十字章的警察。
你是保护巴托尼亚的利剑和盾牌才对,可是现在的你却对我是这个态度。
你该知道,我们对拒不交代的犯罪分子是什么政策。
你就真的想要用自己的身体,和这里的每1件刑具抗衡?”
对于佩特罗斯这样的威胁,罗绩1点都不怀疑。
在巴托尼亚,有权力逮捕普通人,并且进行审讯的强力机构不少于15个。
这些机构基本都是凶名在外,因为它们都有各自的特色刑罚。
以最被人厌恶的思想督察为例,那些穿深棕色制服的思想督察狗最喜欢也最擅长使用电刑。
他们相信电流会纠正任何犯罪分子的错误,如果不行,那就是电压不够。
如果不小心把人电死了,那就是犯罪分子在恶意对抗巴托尼亚政府对他的挽救。
隶属警察总局的行动部也有看家的刑罚,由于行动部里有很多以前的军人,所以行动部擅长使用水刑。
这种刑罚据说是由旧纪元年代的某支军队首创,因为非常简单,所以几乎在哪里都可以用。
水刑最重要的道具就是得有1个水龙头,行刑者会在受害人嘴里塞上胶皮管,随后就打开水龙头,往人肚子里灌凉水。
通常情况下,第1次的官司时间不会超过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