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杀一次不行,那就多杀几次(第1/2 页)
在姜楠即将上初中的时候,妈妈发现姜怀忠出轨,毅然决然离了婚。
姜楠归她妈。
但没两年,妈妈发生意外,不治身亡。
按理说,姜楠未成年,姜怀忠是她的监护人,应该由他接去抚养。
但杜鹃不同意,姜楠也不喜欢寄人篱下。
于是,姜楠一个人继续住在妈妈的老房子里,姜怀忠则每月支付1500元的抚养费。
这笔钱包含了姜楠的学费、生活费、以及物业费、水电费等一切开销。
区区一千五,当然是不够的。
但这笔抚养费是当初离婚时约定好的。
姜怀忠能按时支付就不错了,压根不指望他能追加。
要不是姜楠成绩优异,经常参加一些比赛,有奖金支撑,恐怕早揭不开锅了。
邻居王奶奶见姜楠一个人可怜,经常照顾她。
儿子儿媳孝敬的东西,她都会拿出一部分给姜楠。
每天做了什么好吃的,也有姜楠一份。
姜楠则时常帮王奶奶打扫卫生,做做家务什么的。
王奶奶性格要强,老伴去世后,她也不愿去打扰儿子儿媳,宁肯自己一个人住在这里。
后来有了姜楠,就更不愿意去了。
久而久之,两人的关系比亲祖孙还亲。
反观姜怀忠这个亲爹,姜楠跟他的感情,就跟陌生人差不多。
父母刚离婚那会儿,她也是恨过对方的。
如今这么多年过去,知道他过得不好,姜楠也就释怀了。
看到女儿,姜怀忠不好一句话都不说,于是不走心地问了一句:“没事吧?”
姜楠直接当做没听见,转身准备去坐公交。
杜鹃见状,阴阳怪气地说道:“看,我就说了吧,她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老姜,你就不该管她,还每个月给她1500元,真是浪费,还不如留给我们明珠。”
姜楠闻言,停住脚步,转身大声说道:
“姜怀忠,我妈当年发生意外,有一笔赔偿款,如果没记错的话,是35万。
你当时说我年纪小,要替我保管。
我下星期就满18岁了,那笔钱也该转给我了,麻烦你提前做好准备。”
一提到钱,杜鹃立刻炸毛:“哪有什么赔偿款,你别胡说!
你说说你这孩子,也太不懂事了,当初离婚,你是判给你妈的,老姜每个月给你1500元,已经仁至义尽,你还想怎么样!”
姜怀忠站在旁边没说话,看向姜楠的眼神不愉,显然也赞同杜鹃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