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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第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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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父母没明确反对,彼此又经常在一起聊,那就结婚吧。“结婚”这个词,是小红首先说出口的,胡坚的回答是:“随便你。”回答过后,他把沾在嘴皮上的一片茶叶拈下来,弹掉。

胡坚家虽有两室一厅,但胡坚住的那间卧室,只能放下一架单人床,他那么胖,往**一躺,就像豆腐和装豆腐的匣子,配好的,不留一丝缝隙。必须再买一套。想买房很简单,城里到处是已经修好、正在修建和准备修建的房子。胡坚有一点积蓄,但少得可怜,说白了就是他的工资,他除了买,给父母交伙食费,再无别的花销,母亲就把余钱为他存进了折子。杨小红的财务更是一笔糊涂账,做生意的钱,全由母亲掌管,平时要用,都找母亲要。要几百块可以,上千块也可以,但要几十万是不可能的。她简直就不敢找母亲开口。她深知父母对自己婚姻的态度,嫁那么一个废物,本就让人寒心,如果还要她出钱买房,不就是倒贴给一个废物吗?这不仅寒心,而且屈辱。

要是我遇到这种事,除了绝望,简直没路可走,而小红却轻轻松松就解决了。

她有她的优势。她的优势就是没心没肺。

——她去找了孙浩!

小红离开湛江不久,孙浩又把那个名叫王新月的女孩蹬了,因为他遇到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有天他去超市买米,见到一个奇怪的人,此人戴着白手套,穿着高领衣,蒙着头巾和面罩,整个身体,只露出乌溜溜的、像在侦察什么的眼睛。孙浩进去的时候,这个奇怪的人正跟售货员说什么,口齿含混不清。孙浩吓得心直往嗓子眼蹿,以为遇到了劫匪。他正要退出去,说话的人转过身,迅捷地瞄他一眼,低着头,匆匆忙忙地走了。超市外的马路上,停着一辆宝马,那人刚出超市门口,一个站在车身旁边的木棉树下打手机的小伙子,立即挂断电话,谦卑地拉开车门,躬着腰,待那人上去后,又谦卑地把车门关上。他是那人的司机。宝马开离视线,孙浩才惊魂未定地向售货员打听。

这是一家不大的超市,眼下只有这个女员工在,女员工很寂寞,便热心热肠地回答孙浩,说那是我们老板。孙浩这才缓过气,嗤笑一声:“不过开家巴掌大的超市,有辆宝马车,就怕别人认出来?”女员工也嗤笑一声:“半个湛江城的超市都是他们家的。”孙浩张开嘴,发出无声的惊叹,然后站到门口去,伸长脖子,朝宝马离去的方向张望。他只望见了满街的车流,以及浮**在车流之上、如火焰般烧的午后阳光,闻到了空气中坚硬而灼热的钢铁气息。女员工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开始大口大气的帅气男人,跟她来自同一个阶层,他们有着同样的处境和同样的渴望,包括探听富人的秘密,也包括知道一点富人的秘密、就禁不住要说给人听的渴望。她对孙浩说:“我们刘姐……”刘姐?未必是个女的?女员工意味深长地笑了,说我们刘姐戴面罩,不是怕人认出来,而是她得了一种古怪的皮肤病,满身长疙瘩,使皮肤变厚变糙,成了象皮,她四处求医,北京、上海自不必说,还到美国、德国、澳大利亚去过多回,想把皮换掉,但换到身上的皮,无一例外又会生出同样的毛病。女员工还告诉孙浩,刘姐已经三十五岁了,一直没嫁,刘叔叔想方设法给她找男朋友,但一看她的脸,就没人敢要。

说这些话的时候,女员工的表情是悲悯的,腔调里却透出压抑不住的兴奋。这符合孙浩的心态。

但孙浩的兴奋还有另外的指向。

半年之内,他就跟“刘姐”结了婚。

他去追求“刘姐”的过程,完全可以写成一本的,只不过,这本跟千千万万本大同小异,再缺乏想象力的人,也能猜出个大概。婚后,孙浩的岳父把好几家超市的产权,划到了他的名下,孙浩的资产,听说过亿;这当然是有条件的,第一,孙浩将户口办到湛江;第二,产权交接之前,岳父将划给他的财产作了评估和公证,并与孙浩签下协议,一旦孙浩跟他女儿离婚,所有财产将全部收回。

只要孙浩愿意,杨小红去找他借几十万块钱,就像找我们借几十块钱一样方便。但小红神神秘秘地告诉我,她根本就不是找孙浩借,而是找他要,孙浩也真的给了她。“我跟他同居那么长时间,”小红说,“难道他就不该付一点青春损失费吗?何况……”小红停顿片刻,眼眶湿润地接着说,她被孙浩“踢”出湛江的时候,已经怀上了,孙浩也知道她怀上了,她一个人回到市里,从城北跑到城南,去一家陌生的医院刮了宫。对未婚的女人来说,这的确是一种损失,但也不是需要用几十万来赔偿的损失,因此我觉得,孙浩这人挺讲情义的。我并不认识孙浩,只听小红哭诉过他狠心甩掉她的经过,当时我以为他是个无情无义的花花公子,现在改变对他的印象了。然而,这新确立的印象还没成形,小红又对我说了另外的事情:她这次去找孙浩,跟孙浩睡了。孙浩去五星级宾馆订了房间,她把自己脱得一丝不挂,孙浩就吻她,泪流满面地,一寸一寸地,从额头吻到脚板心。吻了一遍,又从头开始。这弄得小红怪感动的,原来,他还这么深情地爱着她。

我承认,小红说的那些事,还有她说话时的表情,都让我感觉很不愉快。她的没心没肺,或许有着另外的解读。胡坚和杨小红,到底算不上一路人。这让我隐隐约约地为他们担忧。

去看了他们的新家,我发现,我的担忧显得非常可笑。

他们的新家在“美湖花园”,傍着金昌河。无风无船也无野鸭戏水的时候,金昌河凝然不动,莲藕静静地生长,在阳光下开花,在秋风里结实,使这段河水真像一面湖。河岸有块纪念碑,碑漫漶,要到史料上去查,才能弄清那些字记录的是明末义士抵抗清兵的悲壮故事。美湖花园与纪念碑隔着一条马路,面积很大,绿带宽广,低矮的楼房小岛似的掩映在高树丛中。杨小红对自己的父母说,钱都是胡坚家出的,说胡坚的父亲二十年前淘到一件古董,他把古董卖了,为儿子买了房;她又对胡坚的父母说,钱是她父母出的,母亲做了多年生意,有了这些积蓄,就掏空为女儿买了房。她以为,两家父母会因此含羞带愧,结果根本没有,她的父母觉得,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嫁给了胡家一个废物,胡家当然应该买套好房子,别说卖古董,就是把家卖了也无话可说;胡坚的父母觉得,我儿子是状元,是名牌大学生,现在又在市委宣传部,你杨家的女儿呢,高中毕业,还没有工作,理所当然应该倒贴,过去的状元是要当驸马的,胡坚是市状元,当不了驸马,却可以娶市长的女儿!如此思量,彼此都很心安。小红也跟着心安。因为她知道,很关键的人物胡坚那里,完全不需要说明,给他房子他就住,没有房子,让他住猪圈、牛棚,他也无所谓的,只要有个地方供他躺,就万事大吉了。

小红的家在A区10幢2单元的2楼上,130平方米,最引人注目的是房和卧室。房的四壁,都排满了顶天立地的架,数千册图,以、史、哲分类,放得满满当当;卧室比普通卧室大一倍,床比普通双人床至少宽三分之一,这倒不是因为胡坚肥胖,而是在傍墙的床头,码了两大摞,供胡坚躺在**阅读。他们睡觉不像别的夫妻,别的夫妻有可能交换位置,今天你睡里,明天我睡里,胡坚和小红在**的位置是固定的,都是胡坚睡里,小红睡外;放在傍墙的地方,这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胡坚每天都比小红先躺到**去,下了班,小红做晚饭的时候,他就躺到**看,吃过饭,硬着头皮陪小红看几分钟电视,又躺到**看去了。他一直要看到子夜时分。睡到凌晨三点,再次起来看。小红说,他喘着粗气,很吃力地支起上身,摁亮台灯,看上一小时左右,再躺下去。他的一举一动,都弄得地动山摇的,别说旁边睡着一个人,就是睡着一块石头,也会被他闹醒。好在他从不起夜,中途再想上厕所,也忍着;不是怕把她闹醒,而是他自己太笨重了,动作太迟缓了(小红把他动作的迟缓用了一个词来形容:肉)。“他太肉了,夜里起床实在是件麻烦事。”

小红说这些时,嘻嘻笑,很欣赏,也很甜蜜,边说还边在胡坚宽阔的脸庞和肥硕的鼻梁上抚摸。

要跟一个人,就全身心地去爱他,小红还是小红。只是,我眼里老是出现她在孙浩面前脱得一丝不挂的样子。念时,我跟小红多次共进澡堂,而且共用一个花洒,我知道小红的**像男人的**那样小,知道她的肚脐圆得像酒盅,知道她小腹的左侧有颗红痣……

作为女性,我无法想象刚跟一个男人结婚,就在另一个男人面前展露无遗,回来之后,对丈夫又是百般缱绻,而且自然而然,毫不造作,这是本事还是本性?如果胡坚知道这些,他会怎么想?

那天我在小红家吃饭。我进厨房给小红打下手,小红不让,说:“你去跟你的偶像多聊一会儿吧。”她知道我念高中时,是怎样站在洋槐树下的橱窗前,仰着头,一字一句一标点地读胡坚写回的信件,有次她陪着我(她胡乱扫了两眼,觉得很无趣,就盯住树上的一只麻雀,招呼它下来),突然刮起大风,下起大雨,麻雀喳的一声,隐入密叶,树枝在风雨中摇动,雨点打得额头发痛,她拉我走,我说别忙,她就自己跑了。我是把那封信读完才离开的,跑进教室,衣服几乎湿透,幸好是夏天,雨下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停了,迸出来**辣的太阳。那时候,胡坚真是我的偶像。说偶像还不够。

可不知为什么,现在小红这样说,却让我感到很不舒服。

我从厨房出来,胡坚却不在客厅了。很显然,他躺到**去了。客厅与别的房间,用一条走廊隔断,像走廊是根绳子,依次串着一排果子。客厅与走廊之间没有门,只有一个圆形的窟窿,出去向右拐,是卧室,向左拐,是房。这格局我刚来时就参观过了,但我还是向右拐过去。卧室门没关,头一伸,就能看到胡坚斜卧在床的庞大身躯。让我惊讶的是,他竟然换上了睡衣;躺在**穿睡衣,本身并不值得惊讶,但他这一太“规整”、太“秩序”的举动,完全不符合我对他的想象。这种改变,一定是小红的功劳了。他丝毫没注意到门口有人,垫了两个厚枕,头搁在床板上,左手捧着一本大,右手拿着铅笔,在上写什么。这副模样,果真唤起了我以他为偶像的鲜明记忆。我很想知道他读的什么,或者说,很想知道是什么样的,能够把一个明显具有高智商的人牢牢锁住。

我当然不能走进卧室,跟一个躺在**的男人交流,于是左脚一撇,去了他的房。

傍门的整面墙,放的都是学,拉开一扇玻璃门,跟我眼睛正对的,是老托尔斯泰的著作,顺手抽出《安娜·卡列尼娜》,胡乱一翻,见那页写的是陶丽去伏兹德维任斯克乡下看安娜,安娜让陶丽去育儿室看她跟伏伦斯基生的孩子,说那孩子“可爱极了”,到了育儿室,陶丽凭她贤妻良母的敏锐,一眼就看出安娜很久没进来过了。安娜不喜欢这个孩子。按理,跟自己爱的男人生的孩子,应该喜欢才对,但安娜就是不喜欢。胡坚用铅笔在空白处下着这样的批语:“安娜不喜欢这个女儿,是因为她从这个女儿身上看到了自己的罪恶。安娜竭力回避罪恶,证明她还有救,她后来卧轨自杀,正是走上得救的道路;要是对罪恶无所谓,甚至欣赏,就无可救药了。”我的脊梁骨清晰地震颤了一声,心想,胡坚这个把自己关在现实之外的人,是否更能看清现实的本质?再胡乱一翻,见那页上写着安娜自杀前的自言自语,她见两个孩子拦住卖冰激凌的小贩,心里想:“大家都喜欢吃可口的甜食。没有糖果,就吃肮脏的冰激凌。吉娣也是这样:得不到伏伦斯基,就要列。”胡坚在旁边密密麻麻地批了一长串字:“至此,安娜抛弃了仅存的高贵,变得偏狭而恶毒。她现在还是物质上的富人,却是精神上的贫者……想起大三时去南方游学,有天黄昏去一个学友家,他家住在别墅区,大门外长着一棵高大的芒果树,累累果实已经成熟,一辆奔驰车从小区出来,开到树下,从车里钻出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用雨伞勾芒果,够不着,竟脱掉鞋子,爬上车身,继续勾。能开奔驰车的人,难道没钱买一只芒果?他有钱,但他富而不贵。富和贵之间的差距,比贫和富之间的差距还要大。”

作为报社编辑,我成天处理那么多想象之内和想象之外的消息,成天浸泡在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里,但我发现,自己跟现实的距离,很可能比胡坚跟现实的距离要遥远得多。

我以为,婚后的小红会继续跟母亲合作做生意,不跟母亲合作,她自己也会找些事做。但她没有。她似乎把全部心思,都用来照管胡坚的生活了。这让我佩服起她来。换了我,是做不到这样的。我再爱某个男人,也绝不会为了他彻底抛弃属于我自己的日子,即使对女儿,我也不敢说是百分之百的投入。我必须为我的奖金而奋斗,为我的职称而奋斗,如果有可能,我还要为我的职位而奋斗。这究竟是我本身就具有的野心,还是缺乏安全感施加给我的压力,我说不清。我感兴趣的是,小红不工作,他们的钱怎么够用呢?胡坚的收入并不高,宣传部一个小职员,能有多少收入?他跟我也没法比。

住到美湖花园后,到市委上班有将近四公里的路程,胡坚的那身肉,不允许他步行这么远,于是骑上了自行车。第一次看见他骑自行车进市委大院,我感到特别怪异,首先,我觉得他身下的自行车实在太可怜了,就像一匹羸弱的马,驮着沉重如山的包袱;其次,他可是住美湖花园的人啊!不能开奔驰、宝马,最不济也该有辆桑塔纳吧,可他骑的是自行车。

那之后没多久,市里搞防震演习。为不劳民伤财,演习都是在统一的时间里,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其实也没什么,警报一响,就从楼道上疏散;警报再响,表明疏散不及,需临时躲避,就往墙角处站,往桌底下钻。这天的演习从下午四点半持续到五点半,演习结束,就该下班了。我去盥洗室略微收拾一下,便下楼回家。刚走到报社门口,见胡坚骑着自行车往菜市场去。这时候我才想到杨小红。小红没有单位,也就没有谁组织她参加演习,可她为什么不买菜呢?在美湖花园不远处,就有一家菜市场。如果不是碰到一位作者,跟那作者聊了一会儿,这事我想想也就算了,正是聊那一会儿,让我看到胡坚买菜出来,从街面经过。我叫住了他。他满头大汗,连衬衣也湿透了。我跟那作者道了再见,走到胡坚身边。他的自行车没装菜篮,几斤土豆和一小包绿豆,分别挂在自行车的左右把手上。我问他:“小红呢?”他说到广东去了。我的体内蹿过一股凉气。“她去广东干啥?”我知道我在多管闲事,但控制不住。他说,她母亲在湛江开了家店,请了人帮忙照管,但小红还是要随时过去看看。

连傻子也能看穿的谎言,在胡坚那里却能通行无阻。

“你的意思是说,她随时过去?”

“每隔一段时间她就过去一次。”

接下来,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只是莫名其妙地盯住他。他的腮帮那样肥大,像嘴里永远含着什么食物。他长得实在不好看。正是他的不好看,让我对他心生怜悯。

他见我无话可说,就说:“我走了。”

我朝他笑了一下,很想跟他开句玩笑:“没人给你做饭,你怎么不吃鸡饲料了?”但我没说出口。

可他似乎猜到了我想说什么,指了指自行车的把手:“土豆炖绿豆,好吃得很。”

他的背影老远也能看见。这么说来,小红不在的时候,他就吃土豆炖绿豆,连饭也懒得煮。他根本就不会煮饭,能知道土豆炖绿豆,已经是天大的进步了。小红真厉害呀,她是凭什么手段,把父母和老师几十年都教不会的事情,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让他学会了?她去湛江,一次要待多长时间?我后悔没问问他,更后悔没要他的手机号。说不清为什么,我不想通过小红打听他的手机号。好在三天过后,宣传部有一个会,负责我这版的记者去县上采访没回来,我就亲自出马,可以见到他了。胡坚并没到会场。拿到材料,听部长讲了话,知道稿子该怎么写,我就溜了,从五楼的会议室下到三楼,去了胡坚的办公室。那间办公室共坐四个人,现在只有他一个人在,另三位都在会场上忙碌,包括分发材料,负责音响,添茶续水等等,如此简单的活也没分派给胡坚,可见他在领导心目中的地位了。

他独自坐在入门右侧的翻板椅上读报。这无疑又是一大进步。我听说,他以前无所事事的时候,都是坐在办公室看他喜欢的,而领导是不允许上班时间看的,除非是上级或单位印发的籍,否则就被视为不务正业。你可以坐在那里发呆,也可以把一张报纸翻来覆去看十遍二十遍,就是不能看。市政府的一个科员,每期都为我们报纸纠错,并因此挣了不少奖金。我们报纸承诺,读者每发现一个错别字,奖励5元,每发现一个病句,奖励10元。他们就干着这些事。而胡坚对报纸很拒绝,一张报纸拿上手,似有千钧的重量,报上的各类字体,各种消息,仿佛带着芒刺,扎得他眼睛红肿,一旦读他喜欢的,顿时就安定下来了。为此,他被扣了不少钱,且从没拿到过先进个人奖,包括精神明奖,那本是人人有份的。——今天,分明所有宣传部的人都上了五楼,他却在读报纸。

我说:“嚯,在认真学习呀。”

他浑身的肉如滚动的波浪,从脸部直达腹部。报纸在他手里扯动着,发出滋溜溜的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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