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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边境(第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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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林娅自己,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

那瓶硫酸像个老练的、意志坚韧的杀手,许多天不吃不喝,悄无声息地躲在林娅的包里。有无数个傍晚,她背着包在校园里游**,看见他搂着那个女生,坐在树林、草坪、半月湖畔或足球场的看台上。那女生瘦瘦小小的,仔细一看却又很结实,不像她,有一米七二的个子,纤细,柔韧,还有一张漂亮的脸。那女生不漂亮,可是他爱她。他搂住那女生的姿势,跟最爱她时搂住她的姿势,一模一样。包里的硫酸对她无比忠诚,她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当她隐在某个暗角,手心冒汗地盯住远处分不出彼此的剪影,它就眼巴巴地、无限悲怜地望着她,且张嘴对她说话,它说:你这么辛苦,有意思吗?好歹你给我个准信儿,究竟要把我泼向谁?泼向那女生么?她分明没你漂亮,但他照样爱她,就算你毁了她的容,又有何意义?你毁了她,他会觉得她受到的伤害都是由他造成的,并因此生出负罪感,本来可能是一场短命爱情,由于这场事故,倒促成他对她不离不弃……你的眼睛亮了一下,我看见了,你是在想:如果他并不爱她,只是出于道义跟她不离不弃,你也就心满意足了。你是这样想的吗?那么我告诉你,爱是什么?爱不就是不离不弃吗?你当真能把形式和内容分开吗?世间感天动地的爱情,从来就不是电光石火,电光石火只能烧成野火,猛烈一阵,留下狼藉的灰烬,真正的爱情却像天地万物,酸甜苦辣都具备,都品尝,都承受,自然、沉稳而缓慢,执手走过春夏秋冬。所以我说,你泼她,只能给你帮倒忙。那么,你是要泼向他吗?——硫酸咕嘟嘟冒几个气泡,冷笑几声,再进一步劝她:别折磨自己了,我知道你恨他,你恨他胜过恨她,但你谁也不想泼;跟“不想”比,你更不愿,不愿不是舍不得,而是,你早就眷恋了让自己成为命运的牺牲品。就拿读来说,你根本就不想读这所大学,可因为你父母的同学袁××读了这学校,你父母便也希望你读,你父母只是希望,你却做得更绝,填报志愿时,只填了这所学校。你愿意把自己剁碎,往神龛上供,这样你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你看见他搂抱她,亲吻她,抚摸她,比他抱你吻你抚摸你时,你得到了更深的快乐!

她哭了。

那东西太无情了,它揭穿她,不给她留余地。

但她也从中受到启发:如果我泼了我自己,他会不会产生负罪感,并因此回心转意,对我不离不弃?

那天晚饭过后(晚饭是别人的,她并没有吃,吃不下;她连午饭也没有吃),她例外地没背着包立即出门,而是等室友都离开之后——她们的去处多得很,教室、舞场、商场、溜冰场、兴趣小组、图馆、电影院,当然,也包括去跟心爱的男友约会——她把门闭了,从枕头底下拿出日记本,放在傍窗的桌上。那是几个室友的公用桌,其实很少人去坐,大家晚上回来,都忙着洗漱,洗漱完毕直接往**钻。女大学生的好多事情,包括睡觉,做梦,胡思乱想和完成作业,都是在**完成的。桌上常常空着,突然放了一个十六开的黑皮本子,定会引起注意。林娅就是要引起她们的注意。当她把自己弄得面目全非,住进医院,别人就会到那个本子上寻找线索。上面将近百页,密密麻麻,都记录着她的痛苦。由他带给她的痛苦。她之所以不记在电脑上,而是选择古老的方式,用钢笔吸了蓝墨水,记在本子上,就是要自己随时都能触摸到那些痛苦。她生动地想象着他知道这一切后,如何怀着刻骨铭心的愧疚,捧着鲜花,去医院看她,白天黑夜、寸步不离地照顾她……

这想象让她激动得战栗。她就在激动的战栗中,背着包出了门。

结果,她最终没把硫酸泼向自己,而是泼向了别处。

万幸的是,那天她比室友们都早回宿舍,将日记本收了起来。

那瓶硫酸泼向了谁,她不愿去想。反正没人知道,她就当自己也不知道。这种选择性遗忘,帮助她获得了一种抗拒心。对记忆的抗拒。还有对日常生活的抗拒。尽管抗拒得是那样柔弱,许多时候简直等同于半推半就,但毕竟有了。半推半就多数是就的效果,偶尔也会有推的效果。推的方式方法很多,撒谎是其中之一。她似乎从来就没把一个谎撒圆过,也没把一个谎撒得轻松过,但谎言总会起到些作用,比如,毕业过后,父母催她南下,叫她去找袁××,让袁在政府部门帮忙谋个职业,袁定会帮忙的,他们的亲缘关系,可谓盘根错节:彼此是老乡,她父母跟袁是同学,她跟袁是校友。但她没去。她南下了,却是到了成都,而不是袁所在的沿海某省。她对父母说,袁不理她。反正袁在老家早没什么亲人,至少十五年没回去过了,看来不会回去了,父母得不到印证。她猜想得出,父母听见这话,对袁会发出多少恶毒的诅咒。袁是无辜的。哼,没想到袁那么高的职位,也会跟她一样无辜。

到成都几天,完全是一次偶然,她在杜甫草堂旁边的浣花溪公园,碰到了朱家。朱家比她先到十来天,跟她一样,还没找到工作,可听朱家那口气,仿佛天底下有一个成都,就是为了他,他说他之所以来成都谋事,是看重成都的闲适,他特别敬仰日本千叶大学的一个法学教授,想去读他的研究生,要边工作边备考,没有“闲适”的心境是不行的。

经过两年多不到三年的努力,朱家如愿以偿了。

他走了,把成都扔给她。

同时扔给她一个她并不想交往的唐宗成,且把她的“事情”讲给唐宗成听。

他不该这样。

唐宗成倒没有因为知道她的“事情”,就对她另眼相看,或抱以同情,更没把朱家告诉他的,讲出来让她去伪存真。她为此心生感激。她明白,人们总是把第一次听到的,当成标准和真实,就如好些动物,把睁眼见到的第一个形象,当成自己的形象,哪怕这形象只是饲养员的一只手;所以,如果有人在你本人陈说之前,从别处听到了你的某些故事乃至**,你千万不要辩解,辩解只会越抹越黑。何况她跟“他”之间,是她一个人的秘密——她始终不愿透露“他”的名字,也因为那是她的秘密——别人怎么说是别人的事,只要她自己不言声,那秘密就还属于她。为了让秘密永远只属于她一个人,她把日记本也烧掉了。

然而,令人沮丧的是,世间或许根本就没有什么秘密,人们自以为是秘密的秘密,其实跟他人的秘密大同小异,甚至惊人的相似。不过谁知道呢?……

六月中旬,确切地说六月十六日这天,是星期五,林娅下午有两堂课,要上到四点一刻,唐宗成提前十分钟开车到学校门口接她。自从二十五天前,林娅被他亲吻过后,他天天如此。今天已事先约好,接到林娅,直接去青城山,在那里过周末。青城山差不多是成都人的后花园,许多富家在那里租房子,一租数年甚至数十年。市区之外超过十公里的古迹和景点,林娅都没去过,一是没心情,二是惜钱。平日里,女孩子的很多开销,她是省掉的,她穿廉价的衣服,不戴首饰,用最普通的润肤霜,能走路去的就不坐车,能坐公交和地铁去的就不坐出租车。毕业不久的学生,孤身在外,大多节俭,但相对而言,林娅要更节俭些。钱是最安全的城墙,越是孱弱的城民越要它的保护,没有这堵墙,或墙薄如纸,都不能对外界设防,而林娅最需要的就是设防。上下班的途中,她会遇到一些旅游公司的员工发放地图,她拿回房间,闲时翻翻,看到成都周边的景点,都是天下知名的,她来两三年,却没去过。有时候她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恐怕也去不成的。

没想到说去就去,且是男朋友开车去,去了,还住在男朋友尚有十五年租期的房子里。十五年,差不多就不是租房,而是家。

唐宗成吻过她,唐宗成就是她男朋友了,她就是这样看的。她不让男朋友之外的人吻她。如果……如果朱家离开的前夜不关机,也没有唐宗成去陪他,她独自找去,会不会让朱家吻她?没发生的事,不能假设。偶尔,心里泛起这种假设,她会很愤怒,并强迫自己转移心思,确认现实。现实是:唐宗成才是她男朋友,因为唐宗成吻了她,也因此,只有唐宗成才可以吻她。唐宗成覆盖了“他”,也覆盖了她的噩梦和失眠。在噩梦连连的时候,她从不去梳理究竟做过些什么梦,现在不做了,才有勇气去想一想。大多与飞翔和追捕有关。她被追捕。她永远都在逃离。她把双臂当成翅膀,穿林打叶地在青色的天空和幽暗的大地间滑行。有时飞不起来,便朝山下狂奔——永远都是下山,没有一次上山,而下山竟比上山还难,不是路太险,就是牛马挡道,牛马拦住她,嬉皮笑脸地对她说些荒唐的话,她不敢回一言;好不容易跑到山下,却又被黏稠的绿蛇包围,蛇有大有小,大如巨蟒,小如蚂蟥,她身上凡有孔的地方,蛇都钻进去,她擤擤鼻子,就能擤出四五根……是唐宗成帮她赶走了那座阴郁的大山,也赶走了恬不知耻的牛马和蛇。每天晚上,唐宗成都带她出去,轧马路,看电影,吃喝,购物,泡茶馆和咖啡厅,每次从外面回来,她都能睡个好觉。她心里埋伏着一段陈年往事,往事已经腐朽,霉菌丛生,还可能爬满蛆虫。唐宗成是在帮她清理。

这天,她把一应洗漱用具和换洗衣服,都装进背包背到学校去的。坐上唐宗成的车,掉头右转,上了二点五环,不足千米,二点五环便出了头,再向左转,径直朝西开,就能出城,直奔目的地。然而,刚刚开出二点五环,林娅突然觉得腹内空得难受,心里慌,脑子乱。从没出现过这种事。是饿的吗?可她中午是吃过饭的,学校提供一顿免费午餐。唐宗成说,是低血糖吧。他左手把方向盘,右手在置物袋里掏摸,掏出两颗巧克力,递给她。她接过,剥开了塞进嘴里,却立即又吐出来。巧克力连心理上的安慰也不能给她,还起到相反的作用。她没有过挨饿的经历,但肚子已开始痛,胃壁磨着胃壁,生痛,痛得嘴里冒酸水,这不是饿还是啥呢?她说,不行!唐宗成这才看见,她额头上冒出了黄豆样的汗珠,顿时吓了一跳。她明显病了。唐宗成把车拐进右边一条街道,在那里掉过头,倒转来往医院开。东方培训学校旁边,就有家医院。可林娅说,我不要去医院,我要吃饭。唐宗成好生奇怪,连续多日,晚饭他们是一起吃的,昨晚先去春熙路吃了王家水饺,十点钟左右往回走,途中又吃了玉林串串香,林娅吃得都不少,就算今天没吃早饭,连午饭也没吃,也不至于饿成这样。唐宗成将信将疑的,加大油门往回开,反正培训学校对面的金沙路,就是饮食一条街,去医院或去饭店,是一搭两便的事。见唐宗成没言声,林娅就以为是去饭店,冷汗不冒了,肚子也不那么痛了。路过医院时,唐宗成有意放慢了速度,看林娅的反应。她的反应是叫他赶快开到对面去。唐宗成只好照办。当车驶过斑马线,进入金沙路,林娅的肚子彻底不痛了,神态极是安详。唐宗成古怪地看她一眼,笑着说:未必你是饿死鬼投胎?

尽管在笑,心里其实是挺遗憾的。他们已说好,今天去都江堰吃晚饭,吃了晚饭再去青城山。坐在都江堰宝瓶口旁边,看水,吹风,吃店家炒的老腊肉,可称人生一醉。今天天气这么好,开一个多小时车到那地方,正是日垂江水、霞照万家的时候,宝瓶口的水又非别处,蓝,蓝得晶莹,蓝得弥漫,蓝得不像水,它腾跃翻滚,飞珠溅玉,那腾跃的吼声,还有水与水碰撞时激起的湿风,都是蓝色的。晚霞的红没有破坏它的蓝,而是让它蓝得更深,更透。在这样的地方吃饭,无论吃啥,都是天地间的至珍美味。

不过没什么,今天明天后天,有三天呢,今天不能去,明天还可以去。从青城山租房外面三十米的马路出发,迤迤逦逦开到宝瓶口,再慢,也花不了半点钟。即便明天不方便去,后天去那里吃了晚饭再回来,也完全行。要不是他下周一打早就要去深圳出差,周一清早回来都来得及的。——唐宗成这样想着,把车停在了金沙路198号,进了黄龙场酒楼。

这家酒楼面积宽广,年初才全面装修过,将若干单元打通,使底楼和二楼的大厅,均可安放近五十张餐桌。这是为了操办筵席的需要。现在的筵席除了传统的婚丧嫁娶,还有数十上百种,商家随便弄出个概念,就能鼓捣出一串筵席,比如来一句“我们重新出发”,就有了离婚筵;再来一句“生命又开花”,就有了病愈筵。人们为概念而活,也为概念发疯。唐宗成选这里,倒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因为认识林娅之前,他来这里吃过。这里的香酥鸭做得特别好吃。更重要的是服务生态度好,周到细致且不论,关键是能预知客人的需要,端茶递水,添酒上菜,无需吩咐,就能想在前面,做得熨帖,着实能让人产生帝王的感觉。

时间这么早,楼上楼下清净得颓废、没落,这让林娅喜欢。但楼下到底不如楼上清净。声音是朝上跑的,楼上本应该更嘈杂,但只要不站到窗边去,楼上人就看不见马路上的景象,看不见,喧闹声也会跟着减弱。声音不止耳朵能听见,眼睛还能看见。

林娅挽住唐宗成的胳膊,朝楼上走。

楼梯虽是深褐色,但明显很新,为什么会发出那么古旧的声响?

林娅当真感觉这响声旧得蛛丝网结,仿佛还**起干粉似的木屑,扑脸。

当她由这声音想起电影《怪房客》,禁不住把唐宗成挽得紧了些。可越挽得紧,越是听到了那声音的内部。每种声音都有自己的内部,这内部就是它为什么会发出来。她听到了,只是还没意识到。世界宽广无垠,每个人一生中走过的路,却又逼仄如刃,在这逼仄的路上遭遇的一切,都是你本来拥有的,出现得越突然,证明你拥有得越深。在电脑上随便一敲,就敲出一个“怪”字,蹦出的第一部电影,就是《怪房客》,这就像藏在她骨头缝里任何人(包括她自己)都不知道的生命密码,倏然亮在她的面前。人人都是暂居世间的房客,那密码显示,她与西蒙·周和塔尔科夫斯基为邻,抑或,她就是西蒙·周,就是塔尔科夫斯基。但她没有意识到。——她更没意识到的是,自己突然那么饿,是要延长去青城山的里程。

之所以延长,是因为抗拒,也因为恐惧。

唐宗成第一次吻她,是在郊外。那是一个星期天,上午,两人去了东郊著名的花卉之乡,或许是有些微雨的缘故,游人稀疏,四顾苍茫花海,林娅觉得,花海跟天空一样辽阔,在这样的背景里,自己是那样渺小,小得随时可能消失。正这时,唐宗成抓住了她的手。以前他也抓过,但林娅都以似不经意的动作,把手抽了回来,今天她没有,她怕没有那只手,自己真的会在眨眼间变得无形无迹。走到花海之中独独的、约有半亩大小的玉米林里(这玉米林不像庄稼,更像景点),唐宗成站下来,捧住她的脸,吻了她。并没强迫,只不过是她被他带动,就像风带动玉米叶,轻轻拂过她的面颊,有一丝凉意,也有一丝割裂的痛楚。吃过晚饭回来,进了市区,唐宗成要她去他的住处。参观一下我的家吧,他说。她低头数自己的手指,说淋了点雨,头不舒服,想早些回去睡觉。以后再去吧,她说。她本来还想说:以后有的是时间。但她没把这话说出口。唐宗成没回她的话,一路沉默着,路灯和前方的车灯,扑簌簌地打着他的脸,使他的沉默跟随他的脸时明时暗。把她送回清溪西路,他就回去了。从那以后,唐宗成没再叫过她去他的家。可她一直悬心吊胆,总想着要是再叫她去,她该怎么办呢?好在他没有。——然而,去了青城山,进了唐宗成的租房,就不止是“参观”他的家,还天然地要跟他住到一起;既然是租房,而且近七年来,唐宗成都是一个人,他五年前租下的房子,不可能租得很大,多半就只有一张床……

林娅没意识到这些,她的胃却最先察觉。

进入黄龙场酒楼,在傍墙的位置坐下后,唐宗成立即点菜。

林娅都饿成那样了,当然要多点一些。

没别的客人,菜上得很快。唐宗成把一只鸭腿拈给林娅,林娅撕下一块,嚼着,还没咽下肚,她就已经不饿了。谁也没言声,服务生便送上来一个空碟,放在林娅面前。唐宗成细心地从六个菜品里,选出最好的,夹到那碟子里去。她吃一点,他夹一点。他强势,却也温柔体贴。他比“他”温柔多了,体贴多了。这让林娅对他心生愧疚。她觉得自己也是一只动物,睁眼看到的第一个形象,是“他”,她就把“他”当成了自己的形象。“他”是她的影像,是唯一被她认同的影像。动物在长大后的很长一个时期,只有看到第一个形象时,才会产生爱的愿望和能力,包括**的愿望和能力。她也是,而且至今没有度过那个时期。

这对唐宗成是不公平的。

去花卉之乡那天,她拒绝去他家,当时他有些不高兴,后来却告诉她,说现在像你这样的女子,太难得了,难得的才珍贵。说这话的时候,他喝了很多酒,明显有些醉,话比平时还多,而且很放肆。他说林娅,我是真心爱你,见到你的头一眼就爱上了你,尽管爱这个词太过奢侈,我也不打算回避。是因为你年轻漂亮吗?因为我“中年心事浓如酒”吗?是,又不全是。老实说,我爱人去世后的七年里,我结识过好几个跟你一样年轻和比你更加年轻的女子,其中两个还是在校大学生,自然也都是漂亮的,但我说不上爱。对你,却是见头一眼就爱上了,朱家托付我之前,我早就自己托付自己了。这就叫一见钟情吧。那天你没少说话,也没少喝酒,你让自己显得很活泼,很能够应付场面的样子,而这恰恰暴露了你,你的一举一动,仅仅是为了不使自己被孤立。这瞒不过我的眼睛。你跟我结识过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那些女人不仅能够应付场面,还要成为场面上的话题和主宰,把腥气四溢的暧昧,毫不吝啬地施舍给瞄准了的男人。她们玩这一套,驾轻就熟。你跟她们不同,你小心翼翼地、满腹忧郁地护持着自身的贞静。我知道,埋在你那白皮肤底下的忧郁,如埋在城市的地下管道,一旦走进去,连最精明的人也会迷路,我……我也可能迷路,但是我喜欢……

这一段酒话,不知道为什么让林娅格外感动。

她正想自己该说些什么,唐宗成突然抓住了她的手:林娅,希望你能嫁给我。

泥塑般静默了好一阵,她把手抽开了。

她没马上答应,是想到了他的年龄。他跟她父母亲同年生,比父亲大七十三天,比母亲大七十一天,这简直要命。她以前听说,有女孩跟了比自己父母还年长的“大叔”,彼此见面,称呼成了问题,于是也顾不得人伦,有些女孩的父母,竟把女儿的男友或丈夫,叫哥,她觉得,这种称呼很无耻。以前是听故事,从没想过那些山隔水阻没有温度的故事,会让自己来演绎。好在她不是当小三,他妻子七年前就已病逝,儿子在他妈妈去世后,跟着爷爷奶奶住,现在已去英国念,她要是真想嫁给他,并无阻碍。

她想吗?她承认,想。某些时刻,还很想。一旦成为他的女人,她就不再孤单,不再害怕丢了工作而起早贪黑地奔波,不再住清溪西路那破旧杂乱的租房,不再受穷。唐宗成有的是钱,他在成都一家很有名望的公司做策划总监和公关经理,还占了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父母嫉恨袁××,但其实,骨子里并没奢望她去跟袁比什么,父母是小人物,对自己和女儿,都没有僭越之心,他们只是要她去巴结袁。巴结无非是想获取,权和钱,是最普遍的标准,也是父母的标准,有权,当然好,没有权有钱,也好。成为唐宗成的女人,可以轻易达成父母的愿望。何况唐宗成并不显老,他身体挺拔,面部光滑,头发也没怎么白,不像父母,整张脸往下垮,头发也从门里白到了门外。成为唐宗成的女人,她和父母都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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