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三万九(第1/2 页)
丹药对于寻常人类身体伤害的愈合速度可以有一个名词来形容,那就是——恐怖如斯。
这才不过两个小时不到,陶酥浑身大大小小的伤几乎已经好的差不多了,除了一些内伤还没有这么快痊愈以外。至少从外表看上去,陶酥和原来一模一样。
路遗石特意避开了陶酥才刚刚痊愈的左手,拉着她的右手进了女装店。这是一家挺著名的奢华连锁女装店,里面的衣服至少都是接近四位数。
不得不说,虽然两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买得起衣服的人,但导购员还是耐心的为两个人介绍了一番。
两人身上的血迹也被路遗石用演戏糊弄了过去。
只是自路遗石一进来这服装店便感觉到一股阴冷……也许是空调开的太低了。
“嗯,你喜欢什么样子的,自己挑吧。”路遗石挠了挠头,说道。他不会挑东西,特别是给女的挑,更何况陶酥看起来可不是那种普普通通的女人。
“随……随便吧……”陶酥穿着卫衣,也和路遗石一般无二的挠了挠头。
这是有些尴尬的下意识反应。
导购员看了一下二人,瞬间觉得这对姐弟有些逗了,便笑着为陶酥挑了一些衣物。
“这件是昨天才上新的,带有浓厚的华夏风,我相信您一定会喜欢的。”导购员指了指一件看起来和古装差不多的衣服,那衣服带着一些现代的韵味,而且料子摸着也很舒服。
不得不说大店里的导购员眼光都挺毒的,看一眼就知道陶酥最中意哪一件。陶酥的确喜欢这件华夏风的长裙,实际上她一直很喜欢穿裙子,特别是长裙。
陶酥的个子不低,差不多有一米六几,但是比一米七五的路遗石还是要低一些,如果她穿高跟鞋的话,可能会有一米七左右。
她的个子在南方女子中算是显高的了,穿长裙也能驾驭的了。
当陶酥换出那件长裙之后,路遗石只觉得脑子里冒出来一个词语——惊为天人。
再多的形容词在此刻也失去了意义。
陶酥是不算很漂亮,甚至还不如一些化了妆的女明星好看,但此刻,路遗石却觉得这世间何物都不如她好看。
北方有佳人,
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
“哇!”
导购员的双眼甚至都带着丝丝的羡慕之意了,这长裙穿在陶酥的身上,简直就是天作之合一般。
“这衣服多少钱?”一旁,一个冷不丁的声音响起,路遗石转头看去,却看见了一张他无比讨厌却又觉得无比喜欢的一张脸。
讨厌是觉得这张脸实在是太善妒了,喜欢则是觉得这张脸的主人总会干一些蠢事来帮自己……
这张脸的主人便是余大头,余峰了。
余大脑袋是别人背地里叫余峰的外号,盖因他一个赌约便被路遗石骗了十颗灵石,那可是十颗灵石,筑基期的都要攒小半年呢。
余大头……余峰的身旁还有一个婀娜多姿的女人,虽然身材不错,但从外表上却是不如陶酥好看,气质就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余大少,君子不夺人所好,您不会这么做吧?”路遗石一上来就把话说死。
余峰今天原本是带着女伴来挑衣服的,特意选择这家店的原因自然也是带着意思炫耀家底的意思,只是没想到自己在这里都能碰见路遗石。
上次被路遗石坑了十块灵石之后,我们的余大少发愤图强,竟然突破至了炼气七层,离筑基期又近了一步。
余峰突破之后,这才让家里的对他的脸色稍微缓和了几分,也使得他有机会出来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