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论如何将舍友变成老婆(第1/2 页)
步惊鸿收回了绝世好剑,转身向言少哲问道:“还有第三项考核么?”
言少哲苦笑了一声道:“哪还有什么考核?说实话,你这一剑,真的把我们都吓住了,一个三十级准魂尊,居然将剑架在了一位封号斗罗的脖子上,这简直完全颠覆了我的认知。我想,不光是我,就连诸位海神阁宿老们,也要好好考虑一下未来该如何教导你了。”
步惊鸿没说什么不需要教导之类的话。
言语的反驳,永远是苍白无力的。
唯有手中之剑,会让他们认识到天才与平庸者之间的差距。
天才都是孤高的,凡人无法与之同行。
因为在天才眼中显而易见的事情,于庸才而言,却是要绞尽脑汁才能理解,甚至是无法理解的。
诚如那一位当年说出:“手里没有剑,和手里有剑不用,是两回事。”的老人,在鹰酱任职教授时所说的那样:“我没有必要向你重复解释如此显而易见的问题,伱无法理解,那是你的问题。
你不用在这个课堂上继续浪费你的时间,也不用再浪费我时间。
同样,也不必再浪费你父母的金钱。”
在第一次读到这段话的同时,步惊鸿在同样身为炎黄子孙的骄傲与自豪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深深的绝望。
步惊鸿第一次无比深刻的意识到,似自己这等平庸的凡人,与真正的天才之间,究竟有着怎样巨大的差距。
而幸运的是,这一世,至少于剑道之上,于修炼一途,他是个天才。
相较于平庸且痛苦的前世,步惊鸿还是更愿意选择今生。
摇了摇头,步惊鸿抛开脑海中无用的思绪,继续向言少哲问道:“那我住哪?是在学院里住,还是回家?”
言少哲还没有回答,马小桃就自告奋勇的举起了手来:“老师,让惊鸿去我那里住好了,刚好,他的武魂还能帮我压制邪火。”
说罢,马小桃直接转身拉起步惊鸿的手,直接一溜烟就跑了。
望着马小桃那风风火火离去的背影,言少哲无奈的摇了摇头:“这丫头,成天这毛毛躁躁的,一点女孩子的样子都没有,将来可怎么办才好?”
一旁凌清霜却是笑了:“我倒觉得小桃这孩子不错,明艳活泼,我家这小子,说不上沉默寡言,但也绝对不像一个六岁孩子。
从小到大,基本就没怎么见他变过脸色。一点都不好玩。
老娘是冰属性没错,但也没让他成天绷着张冰块脸啊!”
一旁的言少哲等人顿时嘴角抽搐。
当年在内院,凌清霜「冰之魔女」的名头可是名声赫赫,古灵精怪。
上到学长,下到学弟,还有同龄的同学们,哪一个没被她调戏得面红耳赤过?
结果,却在步千军的身上折戟沉沙。
因为步千军把她的话当了真,一路穷追不舍,直到在海神缘相亲大会上表白。
烈女怕缠郎,凌清霜最终是栽了。
至于情敌?抱歉,没有。
开玩笑,好不容易有个冤大头愿意来收了这个女妖精,所有的内院同学都恨不得帮帮场子。
而此时,马小桃拉着步惊鸿,来到一片芳草如茵的庭院内,手指向了庭院远处的一栋类似步惊鸿前世欧式风格的城堡:“到了,那里就是我们的宿舍。”
准确一点的说,这已经不能称之为别墅,完完全全称得上是庄园了。
这片庄园占地至少有两千亩,包括整整十几座低矮的山丘和一片拥有溪流湖泊的小平原。
巍峨如西洋古代城堡的建筑高耸入云,而在城堡型宿舍后方五百米开外,矗立着几栋独立的欧式建筑。
建筑之间是大片碧绿的草地和一个绿水幽幽、清澈澄明的湖泊,湖边栽种着一棵棵高大的紫杉、星辰树等珍稀树种,草地上同样充满了各种鲜。
令人惊诧的是,竟然有几只十年魂兽的云鹿徜徉在湖畔,偶尔低头饮水,其状悠闲之极。
而欧式建筑的后方是绵延的园、森林,几条鹅卵石小路从其中蜿蜒而出,连贯在一条平坦的青石大路上。
马小桃带着步惊鸿走进宿舍,然后拿出门卡刷了刷,然后拉着步惊鸿走了进去。
进去之后,步惊鸿才发现,这一个房间,起码有200个平方。
和步惊鸿前世星级酒店的总统套房类似,是由多个套间组成的。
除了客厅、厨房、餐厅是共用的之外,各自的卧室内,浴室、洗手间、阳台等等都是各自独立的。
由于近万年来的魂导科技的发展,这房间内同样配置了功能类似于洗衣机、冰箱的魂导器。
反正,除了没有手机,没有网络之外,整体的生活便捷水平,已经不亚于他于这个90后的童年时期了。
至于娱乐,别闹了,前世电视剧里的一剑劈山,剑气横扫数百人什么的,那都是假的,飞天遁地也是吊威亚,御剑飞行、腾云驾雾则是电脑特效。
但现在,步惊鸿只要够努力,实力够强,可是自己就能亲身做到这些啊!
这种吸引力,什么娱乐也比不上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