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其它小说 > 末日游戏开局先杀校花女友 > 第28章 大猴子的恐怖契约

第28章 大猴子的恐怖契约(第1/2 页)

目录
最新其它小说小说: 四合院:穿成何雨柱,开局就搬家民国军阀:列国跪求我停手穿越莲花楼之李莲花,你要好好活成为斯塔克后,在霍格沃茨的日常谁说末世只能受苦受难柯学:我有小哀,贝姐你还攻略我闺蜜穿进末世,全靠我送物资爱情公寓之胡莱十年末世:满级大佬去种田无限诡异:旧日照影四合院:成分太好的我,成了战神末世:卖萌的史莱姆最致命我是真的不想火,奈何崩坏还追我末世天灾:重生带着全家囤物资异人第一人,从神级选择系统开始快穿:男主怎么又看上恶毒反派了异能觉醒后,我成了末日霸主四合院:生那么多孩子!怪我咯快穿:不走剧情爽歪歪综漫:一身懒癌的魔王大人

秦诚之所以有信心将这二阶凶兽大猴子收服,就是因为知道穆楚楚有契约动物的能力!

前世秦诚和穆楚楚共同生活了几个月,以穆楚楚对他的依赖,她的能力自然对秦诚来说没有秘密,所以秦诚知道穆楚楚的动物亲和能力除了能增加对动物的亲和度之外,还能与动物签订契约,只是能够契约的动物的位置非常有限。

前世直到穆楚楚死亡,都只有两个契约位而已,而且一旦契约成功,就算契约的动物死掉了,都无法再契约其他动物。

而穆楚楚已经将其中一个契约位用在了小仓鼠身上,现在也就只剩下一个契约位了!

然而,秦诚却是知道,将这个珍贵的契约位用在这只大猴子身上,是非常非常划算的!

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秦诚之外,包括这只大猴子本身都不知道,这大猴子日后将会是一尊多么恐怖的存在!

前世秦诚第一次见到这只大猴子,是在几年之后,当时秦诚带领自己的小团队,去参加一场人类幸存者与活尸们的大会战,争夺一个远古秘境的所有权。

那一战人类一方可以说是倾全族之力,就连百强榜上的强者,都出动了半数以上!

活尸一方也是出动了大量的尸王甚至尸皇,首领级和精英级的活尸更是数不胜数!

然而,那一战之后,最后占据那个远古秘境的,却并不是人类和活尸中的任何一方,而是凶兽一方!

因为当时人类和活尸正战至最激烈之时,大量凶兽却是突然攻入战场,在三尊强大无比的凶兽率领之下,无差别的攻击人类和活尸!

那三尊凶兽实在是太恐怖了,在它们的攻击之下,那一战,人类百强榜上的强者,活尸一方的尸皇这些诸多强者,全都死伤惨重!

秦诚当时还只是一个小虾米,只能带着自己的几个小伙伴在战场边缘打打边鼓,最后倒是侥幸活了下来,还趁乱捡了好几枚高阶源晶!

甚至可以说,如果没有当时那几枚高阶源晶,秦诚想要崛起,恐怕还要再苦苦挣扎几年!

而当时带领凶兽一方疯狂屠杀人类和活尸强者的三头恐怖凶兽之一,就是一尊恐怖无比的大暴猿!

当然,那时候的大暴猿的实力比现在要恐怖不知道多少倍,当时它手中的金光不但能够凝聚出各种强横无比的武器,甚至还能覆盖在体表,防御堪称无敌!

最恐怖的,还是它额头上的那根红线,这其实是这只大暴猿的第三只眼睛,当时这第三只眼睛仍然仅仅只能睁开一道细缝,但这细缝中射出的恐怖神光,却真的堪称神挡杀神,佛挡杀佛!无人能当它一击!

这一战之后,这头恐怖无比的大暴猿,和另外两头凶兽一起,被称为三大兽皇!

前世这个时候,秦诚还处于被李明志和夏雨晴两个狗男女羞辱,浑浑噩噩的状态,所以不知道这只日后凶名赫赫的兽皇,竟然诞生于江城,而且现在竟然还只是刚刚晋升二阶!

所以,将那个珍贵无比的契约位,用在这头大猴子身上,已经不能说赚了,简直是狠狠的血赚!

日后只要这头大猴子能够成长起来,秦诚还怕什么尸潮,怕什么古神会!

真的是来一个杀一个,来一对杀一双!

简直乱杀!

听了秦诚的吩咐,穆楚楚有些好奇的看向秦诚,她可不记得自己有跟秦诚讲过她有契约动物的能力,倒不是她有心隐瞒,而是秦诚根本就没问过她!

以她那温柔沉默的性子,只要能默默的跟在秦诚身后,她就什么也不想了,根本想不到要主动跟秦诚说!

秦诚知道这妮子心里的疑惑,但却根本没有解释的意思,捏了捏她吹弹可破的俏脸,一脸理直气壮的说道:

“快去啊!还愣着干啥?”

“哦!”

穆楚楚弱弱的应了一声,听话的走到大猴子,哦不,现在应该说是小猴子身边,蹲了下来,闭上眼睛,手上缓缓凝聚出一道细微的白色光芒,朝着小猴子头顶罩去,仔细看去,那光芒中好像还有无数细微的符在缓缓流动!

“吱!!”

那小猴子原本还对穆楚楚这个弱得可怜的两脚兽不屑一顾,但穆楚楚手中光芒凝聚出来的一瞬间,它却像是感受到巨大的危险一样,浑身的毛都竖了起来,两只眼睛更是凶光闪烁,手上的爪子就要朝着穆楚楚抓去!

别看这货现在可怜兮兮的,可它怎么说都是二阶的恐怖存在,这一爪子抓过去,能轻而易举的穆楚楚活生生抓成两半!

“嗯?!!”

唰!!

秦诚眼睛一瞪,手里的镇岳神刀,直接架在了这猴子脖子上!

“动一下,就砍了你的头!”

秦诚之所以有信心将这二阶凶兽大猴子收服,就是因为知道穆楚楚有契约动物的能力!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