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疯狗病
恰在这个时候,下头的人匆匆的跑进来,“侯爷,出事了。”
说是刚刚柴房突然走水,还发出了巨大的声响,尤其是在晚上自然是格外的引人注意,衙门自然会派人过来探查的。
火已经扑灭了,里头并没有什么可疑的东西,因为火并不大,从烧焦的味道里闻出有一股子面粉的糊味。
魏伊人手指微微抬,轻轻的点在自己的袖口上。
这自然是魏伊人的手笔,她是做买卖的,母亲更是说过,那面实则是危险的。要知道,当面粉在空中漂浮的时候,一旦与火星子接触,那威力不比炸药小。
魏伊人让香附将寻好的一大袋面吊在房顶上,要知道寻的是一处柴房,本来就狭小。绑着面的那边用跟棍子搅着,上面抹了油,点了火。
当棍子烧到一半,绳子会松开,房顶上的面会一下子飞满狭小的柴房。而面袋子下面的地面起先是点着火的,在面散落的一瞬间,着火的棍子在空中划过,两处火焰必会将面在一瞬间点,并发出爆炸的声音。
“都已经查了没事,你这叫唤的什么?”永安侯没耐心听下头的人禀报那么多。
再来,他也是不怕的,莫要说炸药了,鞭炮都没有,寻常府里走水,衙门也就走个过场来人问问也就罢了。
下头的人被骂的低着头,声音也小了不少,“可是,可是夫人的狗在姑奶奶的院子里挖出了一具尸体。”
因为这狗闹的老太太不高兴,小少爷不高兴,永安侯现在更来质问魏伊人,府里上下都知道,魏伊人有一只心肝宝贝狗。
那狗也邪门了,冲着官差咬了一口,等着官差追出去,下头的人反应过来,那狗已经挖出嬷嬷一双脚来了。
恰在这个时候,香附牵着地卢进来,“夫人安,是衙门的人大惊小怪一场。”
因为这狗眼睛到晚上反光,火把下多会瞧着眼睛泛红,尤其是地卢眼睛旁边的毛上抹了嫣红的口脂,猛的一看就是一片红。
衙门里的人赶紧去追。要知道,狗一旦这般像是癫狂了,咬人后人就会得惧水之症,不日命绝,此事绝非小事。
这衙门的人一边追还得一边让人让开。人本就跑不过狗,还这么多心思,倒是成全了地卢顺利的将焦嬷嬷的尸体现入人前。
至于地卢,它完成了任务,香附自然要将狗唤回来,给衙门的人看了看,这口脂下午玩闹的时候涂上的,至于说咬人,大约是那人踩了地卢要吃的肉。
因这几日逗狗,准备了不少肉,地上确实有掉落的。
且这狗并没下重口,隔着衣裳也没将人咬破,再加上服管教,眼神清明,没流口水的样子,明显是并非有病,又是侯夫人的爱宠,衙门的人自然不会动它,眼下,那突然出现的尸体才是衙门的人要关心的。
因为这是内院,衙门的人不好直接进入,现下就在外头侯着。
郑婉在听见尸体的时候,那得意的脸色猛的变的惨白,甚至连身子都晃了晃,只是她的眼泪真真是不值钱,说掉就往下掉,“弟妹,我没想到你这般怨恨我,竟然陷害我。”
听郑婉这么一说,永安侯从震惊到反应过来,对魏伊人怒目而视,“贱人,你竟然杀人灭口!”
魏伊人都被气笑了,“杀人灭口?大概确实是有人杀人灭口!”之前香附还说过,知道郑婉将尸体就埋在院中,挖出来就能证明自己的清白,可现在瞧瞧,他们根本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将脏水往自己身上泼。
可惜了,不是人人都像永安侯这般不长眼,“侯府大晚上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必然引起各府注意,想来衙门定会认真审查。”
一定不会放过,真正的凶手!
魏伊人话一点,郑婉随即反应过来,连忙去拉永安侯的袖子,“侯爷快去提点衙门的人莫要乱说话,弟妹虽然陷害我,可我作为阿姐,不能让她的名誉扫地。”
棺材都摆在这了,郑婉还在狡辩。
永安侯现下反应过来了,连忙安排人去嘱咐衙门的人。
下头的人去的快,回来的也快。
已经来不及了,给衙门大人送消息的衙差已经离府了,外头确实有各府打听消息的人,这不是最要命的,最要命的是国公府郁大人正好路过,看着衙差们脚步匆匆,随口便就问了一句。
这事肯定瞒不住了,郁家是什么人,除了皇帝京城谁人敢惹?他那边知道了,衙门自也不敢徇私舞弊。
死了奴才这种事,本来是可大可小的,虽是活契,你主家寻个借口打杀了也就打杀了,可眼下,必须秉公处置。
看着永安侯黑沉的脸,魏伊人心中畅快,你不是护着你阿姐吗,你不说她纯良吗,衙门自会告诉你真相,到时候看你如何自欺欺人?
魏伊人绕这么一圈,就是为了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让他们没机会,大事化小。
永安侯听着下头的人禀报,原本侧身站着,缓缓的转过身子来,他突然双手拍在魏伊人旁边的桌案上,抬手将上面的账本册子挥掉,“这都是你做的?”
看着永安侯冲着魏伊人发脾气,旁边的地卢低吼出声,那样子似是随时都要为魏伊人拼命。
“来人,将这个死狗拉出去仗杀!”永安侯有气只能冲着地卢撒。
魏伊人连看都没看地上的账本一眼,只是起身,拿了帕子将地卢毛上的口脂小心翼翼的擦掉,“侯爷还有心思冲个狗发脾气,我要是侯爷,该想着如何护着阿姐了。”
“你在胡说的什么,阿姐岂会做出这般凶狠之事!”永安侯一瞬间就反应过来,却是下意识的反驳。
魏伊人不屑的嗤笑一声,又帮着地卢将身上沾的掉落的叶子擦擦,“衙门的人就在外头,只要侯爷应允,真相自然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魏伊人啧啧两声,“只是,能查到什么东西,我可很是期待。”
比如,焦嬷嬷的死因,再比如,守孝期间侯府的养女到底做过什么?
要知道,就算是夫妻,守孝期间都不能同房,要是她一个养女,跟着男子勾勾搭搭的,世人如看待她?
而且,永安侯会落个什么名声?
是,你们怀孩子是在成亲之前,在老侯爷去世之前,你们后来升了情愫,将人纳入府中,又算不得通奸,不合理却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