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报官
赤水县衙占地很大,前院包括升堂大厅,议事厅和事阁。后院乃县令之府邸,此时县令沈庸正坐在房里,一脸不快。
“爹,要我说,蓝淮他就是暗中给您找不快,您为何不给他一点颜色瞧瞧。”沈益翘着二郎腿坐在沈庸的案上。
沈庸瞅了自家儿子一眼,还赤水第一少年才子呢!瞧瞧这举止,听听这说出来的话,当真是有辱斯。
“行了!行了!你快回去巩固巩固那些章吧!官场之事为父自有把握。”沈庸年近四十,爱妻早亡,留下这么一个儿子。打也不是骂也舍不得,以至于儿子对他一点尊重都没有。
赤水为官五载,儿子常怪他无所作为,承曲与县承蓝淮和各乡绅士族之间。可是儿子年纪毕竟还小,很多事哪能这般爽快!
沈庸支起胖胖的身体,一脸无奈的抬起手摆了又摆,让沈益赶快离开房。
沈益恨铁不成钢的看着自家老爹,将手里的砚台狠狠的放在案上。砚台里刚研好的墨顿时四溅,沈益的衣角上,案上的卷上都是墨点。
“你!……还不快给我出去!”这小子,知不知道这个可是他熬了一个晚上刚写的,就这么被他毁了,又得重新写一份。
沈庸气的本来就大的眼睛顿时状似青蛙,大大的肚子更是圆鼓鼓的。随手拿起一本朝沈益扔了过去。
沈益身体一转,轻松的躲过了‘暗器’。可是那刚好砸到了前来通报的陈烈身上。
陈烈揉着额头一脸小心的看着房内的大人和公子,得,这又是杠起来了!他今日得小心些才是。
“咳咳,陈捕头,慌慌张张的所谓何事?”沈庸清了清嗓,抚了一下褶皱的官袍,淡然的坐在了八角椅上。
“回禀大人,聚合德的花月老板带着两个小孩,说是找您有事。那两个孩子瞧着像是已过世宋利安的大女儿和大儿子。”出殡那天,陈烈也去了,宋利安的妻儿他有些印象。
沈庸一听,赶紧道:“花月老板?还不快快请来。”她可是个得罪不起的人物。
沈益看着沈庸这副马屁样,忍不住心里暗啐了一口,抬脚打算离去。突然想起来,宋利安的儿女不正是宋家丫头和宋明意么,他们跟来做什么?
这么一停顿,陈捕头将三人请进了房,转身立在沈庸身侧。
“沈大人,好久不见了。”花月款款见礼,笑的格外妖娆,一双媚眼秋波不断。这沈大人虽说身材发福走样,可是眉眼却是不差的,看旁边的沈小公子就知道了。
“花月老板大驾光临,不知何事啊!”沈庸胖胖的身体依旧坐在椅子上,语气却亲和的很。
“是这样的,这两孩子是宋利安宋牢头家的。他爹死后,他娘刘锦娘就去了聚合德做了一名绣娘,勉强撑日子。只是刘锦娘失踪了。”花月自己找了一张椅子坐了下来,拢了拢额角的碎发。
“失踪?你娘失踪了?”沈益的声音猛地串了出来,宋晓芸一抬头就对上了他那双略带担心的眼睛。
她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刘氏若是离开他们几个也好,千万不要是出了什么意外才好。
“宋利安家的,这我知道。刘锦娘何时不见的。”沈庸摸着自己的胡子,开口问道。他的儿子何时和宋家的女儿这般熟悉了。
“回大人的话,我娘已经三日没有回家了。所以今早雨停了我就拉着弟弟明意去聚合德找娘。谁知去了才知道,花月老板也在找她,我娘已经三天没去绣房了。”宋晓芸站在下首,一手拉着宋明意,一手贴在身侧,仔细的回答道。
“对,就是,刘锦娘已经三日没去上工了,她手头还有没完成的绣品呢,按理说不会突然消失的。”花月看人很准,她不知道为何安管事会提刘氏想抛弃子女这件事,但是她觉得刘氏不是这样没有坚守的人。
沈庸低头细想了一会儿,抬起头又是笑脸盈盈。“即是花月老板亲自过来,本县自当重视,只是年关将近,欺凌强盗之事增多,很多事只能尽力而为。”
花月不由低头冷笑一声,说的好听。这沈县令还真是一如既往的中庸,办起事来,七分敷衍,三分尽力。
“这花月能理解。好了,聚合德还有很多事要忙,花月就先告辞了。余下的事您就和这两个孩子说吧,毕竟刘锦娘是他们的母亲。”好人她也只能做到这个份上了,她忙的很,能带宋家儿女来这县衙,已经是够帮忖的了。
“丫头,这是二两银子,算是你娘这十多天的工钱。其他的事,毕竟县衙是管这个的,你们只有找沈大人了。是吧,沈大人。”
沈大人点头连连称是,花月腰肢一扭就退出去了,陈烈应大人吩咐跟在后面送客。
“好了,刘锦娘的事本县知道了,你们且先回去,一有结果本县会派人去找你们的。”花月一走,沈大人就对宋晓芸姐弟下了逐客令。
沈益眉头一紧,瞪了他爹一眼,这才拉着宋家姐弟出了房。
“你说县衙能帮我们找到我娘吗?”宋晓芸抬起头看着比她高了两个头的沈益,清澈明朗的双眼中此时有一丝无助,一丝恐慌。
沈益看着这双眼,突然有些想要躲避。他拉回视线走到一旁的廊柱下。“我会求我爹尽力帮你们找的,你们放心。”
宋明意突然朝着沈益跪了下来,沈益吓得一下子蹦到了石凳上。虽然他是县令公子,可是最不喜欢的也是这跪拜之礼。
“你们不用如此,我会帮你们,就算是那支簪子的谢礼吧。咱们礼尚往来!”他有些不好意思,语气上扬了几分。
宋晓芸知道,如今也别无他法了,只能拜托沈益了。毕竟衙门是干这个的,要是靠他们自己,四个小娃娃上哪去找。
“大恩不言谢,沈公子的恩德我们姐弟永记在心。我和明意就先回去了,有什么消息希望沈公子第一时间告诉我们。”
“好,那是自然。我这儿有五两银子,不若你们先拿去用用,盛和学堂的事我已经知道了。蓝锦辉他迟早有一日会悔不当初的。”沈益握紧了拳头,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力量太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