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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 44 章(第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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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晚荻将左脚搁在树桩上,紧了紧上面的鞋带。

这次来峻榞她一共带了两个箱子,一个装换洗衣服,另一个装了六双鞋,分别是野跑鞋、雨鞋、健行鞋、徒步鞋、登山鞋、溯溪鞋——最好的牌子、最贵的面料、最精湛的做工、支撑、减震、防水、防滑、舒适透气、坚硬耐磨……总之,她最贵的家当就是这六双鞋子。

看到唐晚荻打开箱子,献宝般展示给大家,修鱼彬忍俊不禁、井涟笑到直不起腰,修鱼稷挠了挠后脑勺一本正经地解释:“龙族的女人,喜欢鞋子。”

唐晚荻后来才知道狼族只在休闲时候才用人形,行军、打仗多用原形,毕竟四条腿快过两条腿。她有点后悔自己的决定,也许不该来峻榞,她的加入会极大地拖延狼族行军的度。

“不要紧,你可以骑马。”修鱼稷说。

部队需要粮草辎重、还带着一些不能行走的病人,所以狼族大营里有很多匹马。

他们到达修鱼族大营时,狼王妻子方雷燕已经去世三天了。狼族重生轻死,只有族长和妻子去世时才会举办稍微隆重一点的丧礼,过程简短,由巫师主持。修鱼彬正好赶上,放下行李就忙着接待从各族赶来慰问吊唁的宾客。

大家都说方雷燕的僵尸症能拖到现在已是奇迹。她是在船上照顾病人时传染上的,渐渐病重,索性就住在集中安放病人的六营。开始的时候还有力气为病人熬汤煮药,擦洗身子,一直坚持了两个月才终于卧倒,慢慢失去意识,去世前已昏迷不醒近十几天了。

狼王在族中以独裁铁腕著称,一大群儿女有三分之一都不是方雷燕亲生的。方雷家擅长辞令,族人个个八面玲珑长袖善舞,方雷燕气性温和、刚柔相济、非旦是一把外交的好手,对孩子们亦能做到一碗水端平,因而深受大家的尊敬。

修鱼稷坦率地告诉唐晚荻,正因为狼王夫人太注重“公平”二字,为了避免纠纷,她对所有的孩子——包括自己亲生的——都不冷不热。换句话说,你不找她,她无事绝不找你嘘寒问暖。你若找她,则态度好,求她办的事会尽力去办。

说慈爱吧,很慈爱。但也不大能从她那里感受到很深刻的亲情。

方雷燕越是无为而治,子女们越是往她身上扑,越是千方百计地争取她的关注。

悲痛中的狼王提醒大家目前仍处于战争状态,怕狐族乘机偷袭,修鱼稷一回营,马上命他负责巡逻,他一直没找到机会向父亲正式地介绍唐晚荻。

刚到营地的头两天,晚荻基本上都待在修鱼稷的帐篷里,三餐都吃厨房特地做的熟食。有时候老七修鱼筀会过来陪她聊天,修鱼家的姐妹们媳妇们偶尔也会分批地前来探望。可惜她们都不会汉语,晚荻的狼语只有初级水平,交流起来特别困难,各种比划、各种夸张的表情,弄到最后脸都僵了,下巴都酸了也搞不懂对方在讲什么,好像到了外国,哦不,火星。

到了第三天,唐晚荻说什么也不肯待在帐篷里了,一定要跟着修鱼稷上山巡逻。修鱼稷反复解释说修鱼家的敌人不仅仅是南北狐族,五大狼族中,跟北山家有仇、跟安平家不睦、跟五鹿家疏远、关系比较铁的只有方雷家。所以巡逻的时候可能被偷袭或中埋伏,她跟着去非常危险。最终耐不过死磨硬泡只好答应。唐晚荻高兴得跳起来,立即跑到帐篷里换了一双登山鞋。

系好鞋带直起身来,修鱼稷递给她一个搪瓷杯,里面腾腾地冒着热气:“你的咖啡。”

唐晚荻接过来喝了一口,笑道:“狼族也喝咖啡?”

“知道你爱喝,特地带了一箱溶的,还是鸟巢的呢。”

“雀巢。”

“有区别吗?”

“对你们狼族来说,没有。”

“‘我们’。”他刮了刮她的小鼻子,“我们狼族。”

“对的,我们。”她不好意思地笑了,鼻子也跟着皱了一下,旋即靠在他厚实的胸前,双手捧着杯子自顾自地喝了起来。

晨风吹乱了她的短,卷成s型的尾有的外翻,有的内扣,凌乱出有层次的情趣。不知用过什么头油,出一股椰子的味道。

他喜欢看见她自在享受的样子,粉红色的眼皮在热气中微微颤动,雾气在睫毛上凝出一串细小的水珠,在太阳的折射下变成七道彩光投射在白皙的脸颊上。他禁不住俯下身来亲了她一下,将她紧紧搂在怀中,下巴在额头上轻轻地磨蹭着。

两人低头说了一会儿闲话,一个侍卫匆匆走过来:“大王要见你。”

“现在?”修鱼稷微微一怔,“我正要出去巡逻。”

“大王说今天不用去了,有要紧的事情。”

原来是安平蕙来了。

为了表示隆重,狼王率众亲自到大营门口迎接,每个儿子都得参加。修鱼稷是二号人物,更不能缺席。

为了与安平家结盟,狼王的女婿方雷奕已从中斡旋了许久,直到今日,安平蕙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就是死活不表态。

若在往日狼王不可能像这样降贵迂尊。只是峻榞局势越来越残酷,狼族若是再不联合,被狐族消灭是迟早的事。这个道理他懂,安平蕙也很明白。所以黑熊岭一役她带人马赶来支援就是一个信号。修鱼亮觉得要趁热打铁,尽快把两家的联盟提上日程。

一阵热情的问候之后,狼王将安平蕙以及她的六位随从迎入大帐的议室厅,族中重要人物亦全部留下来陪客。

当中一张长桌上坐着十二个人。狼王坐主位,右手修鱼稷,左手修鱼彬;安平蕙坐客位,她有一双狼族人罕见的丹凤眼,个头比修鱼清还要高大,胸前和手腕上挂满了五彩的珠子,左、右手各坐一位穿着兽皮背心的灰衣大汉。

唐晚荻觉得自己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还是不要参与了,正要悄悄地溜走,无奈大帐只有一个出口,正好面对狼王。里面气氛严肃,个个不苟言笑,她不想太引人注目,于是只好留下。好在她个头矮小,站在一群高大的狼人中间毫无存在感。

狼王单刀直入:“夫人,我想和您谈谈联盟的事情。”

“请说。”

“您有什么条件?”

“能先问一个问题吗?”

“知无不言。”

“大王您的人马究竟想去哪里?北关,还是南岳?”

修鱼亮低头玩味着手中的酒杯,过了三秒,将目光定在安平蕙的脸上:“当然是南岳。南岳富庶,有很好的医院,我们的病人需要治疗。可是南岳不是你我想拿就拿得下来的,消灭贺兰觿,接手他的地盘,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在那里生活了几百年,根深蒂固,枝繁叶茂,一时恐怕难以撼动。或许你我联手就在峻榞消灭掉他,可能性还大一些。”

安平蕙悠然地仰了仰身子:“我们也有很多病人。南岳也是我的理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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