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钱不赚
在这浑身发福,挺着一个大肚子的老者身上,浩云峥感受到一股难言的感觉。看向此人的眼神,浩云峥立即在他眼神深处发现一丝奸诈。只是这奸诈隐藏的太深,因此难以让人察觉。当下,浩云峥立即在心中暗自确定:“此人若是争霸天下,定然是一代枭雄。除了没有什么修为之外,当真的一个难对付的人。但若是从商,也定然会成为一代商业巨擘。将来富可敌国,不在话下。”
想着,当下浩云峥一笑。虽然他面上全是胡子,几乎让人看不清楚他。但他还是抱拳上前,对此人一躬身道:“这位老爷,真是不好意思,刚才当真是冒犯了。”
很显然,这中年人才是这支商队的主事人,见势,急忙扶起浩云峥,笑道:“这位兄弟说的哪里话。在下钱不赚,不知兄弟如何称呼?”
浩云峥微微一愣,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名字呢。但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他也不见怪,微微一笑,道:“在下浩……”说到这里,浩云峥微微一顿,道:“别人都叫我浩,至于真名,别人都叫我叶浩。”
浩云峥显然并没有说实话的意思,只是犹豫了一下,话音一转,便立即改了自己的名字。
这中年人眼瞳微微一眯,一道异样闪过,但却没有多说,呵呵一笑,道:“听你那位小兄弟刚才似乎要问我们什么,不知可否说来听听,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浩云峥在见到此人的一瞬间,就几乎已经拿捏住此人,对于此人的大方,也不见怪。很显然,对方就是那种懂得见机行事的人。当下,浩云峥对他抱拳道:“我等两兄弟在戈壁上迷路了数年时间,乃是天朝之人。刚才见这支商队穿着似乎也是来自于天朝,所以想要上来问一下,不知商队是要赶往何方?”
“哦……”闻言,钱不多呵呵一笑,道:“是这样啊,难怪我这小儿子会追着你这位小兄弟不放了。原来是因为他问这样的问题啊。在这戈壁上有着很多盗贼土匪,因此,一般询问这些的时候,我们都会提高警惕,以防有人前来打探虚实,因此,这也算得上是一场误会; 。”
说着,这中年人话音一转,道:“我等确实是来自于天朝的商队,如今在天朝那是很难待下去了,因此,只能来到西方诸国,勉强的讨一点生活而已。只是我天朝的人,在这西方诸国却不如何受到欢迎,因此,也打算再做这一趟生意后,就先收手,等待以后天下太平了,再次开始。至于我等想要前往何方,其实只要是了解当今天下格局的人都不用问就会知道。凡是天朝之人,只要是在西方诸国的,都会赶往牧云国。因为只有在那里才可以生存。在其他诸国,迟早死路一条。我等刚从后方的漠辕城出来,现在还在漠辕国境内,离开这里,我等就要赶往牧云大草原了。”
浩云峥静静聆听此人说话,眉头却是越来越皱的更紧,当此人说完后,他眼中闪过一道冷光,道:“那这位老爷,不知可否为我讲解一下当今天下的格局。我等两兄弟刚从戈壁中走出,还真不了解这天下格局,当真麻烦这位老爷了。”
钱不多见浩云峥如此客气,也是哈哈一笑。只是,还不等他说话,一旁却忽然传来一个娇美,清脆的声音:“呵呵,你们这些男人真是的,一出来就问什么天下格局,那管你们什么事情啊,先保护好自己不好吗?”
这声音一响起,立即使得浩云峥心中微微一颤。仿佛春天的第一道惊雷响起,立即使得浩云峥转头看向声音的主人。
在见到声音主人的一瞬间,浩云峥心跳加速,身躯更是不由的颤抖了起来。
浩云峥并不认识此人,但是,当他在看到此人那灵动的目光,那玲珑的娇躯,那仿佛火焰一样的衣裙,那仿若火焰中精灵一样的面容,那天真无邪的笑容,那眉心见的一团火焰之时,他却仿佛是见到了千年的恋人一样。虽然不认识此人,但他有一种渴望,有一丝伤感,几乎控制不住的想要上前抱住此人。
此人也在这一刻看到了浩云峥的眼光,当下也是微微一顿,盯着浩云峥的眼神,也有些发愣。
两人互相对视,这一刻,天地间似乎已经没有了任何东西存在,有的只是他们两个的目光在闪烁。
“恩……九妹……你这是怎么了?”忽然,一道惊咦声响起,却是惊醒了两人,却是那人身后走来了一个身穿黑裙的女子。此人长相虽算不得绝美,但依旧给人一种妖媚的感觉。
浩云峥和那身穿火红衣裙的少女同时回过神来,两人急忙移开目光。
“她是谁?”这是浩云峥心中的第一个念头。
“他是谁?”这是身穿火红衣裙少女心中的第一个念头。
两人同时响起这个念头,又互相对望了一眼,最后又急忙移开目光,不敢再看向对方。
“哦,这位兄弟似乎认识这姑娘?”忽然,在一旁,钱不赚的声音响起,惊醒了浩云峥。
“呵呵……这位老爷,真是不好意思,刚才见这姑娘有些面善,一时间有些走神了。在下有个不情之请,不知这位老爷可否答应。”浩云峥回过神来,当下就是一笑,问道。
钱不赚倒是大方,表现的丝毫不在乎,只是一挥手道:“兄弟请讲,只要不是太过分,我一定答应兄弟就是。”
浩云峥倒是丝毫不担心此人会拒绝,因为他知道,这是一个非常精明的人,懂得见机行事。此时的他和叶朗走在一起,实力足以横扫这一支商队,因此,对方显然是不会轻易得罪他们的。
当下,浩云峥一抱拳道:“我想跟随商队前行一段时间,同时也希望这位老爷把当今天下的格局一一告知,不知可否?”
见浩云峥只是提出这样一个要求,钱不赚虽然没有表现出来,但心中却是暗暗舒了一口气,隐隐间有些庆幸。呵呵一笑,也不多说,直接道:“如此甚好。既然兄弟有此要求,我自然不会拒绝。”
其实面对这样一个要求,钱不赚并不吃亏,反而大赚了一笔,而且还能施舍别人一个人情,这简直就是一个有赚无赔的大买卖。
首先,看浩云峥的谈吐,显然就是天朝的人。再者,浩云峥和叶朗的实力放在那里了。虽然刚才叶朗并没有动手,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叶朗只是不想伤人,不然的话,凭借他一个先天期的儿子,还真不是叶朗对手。叶朗显然也是跟着浩云峥的。如此一来,两个天朝的高手可就算是加入了商队行程中。
在这西方诸国,天朝之人很不受欢迎,因此,有了浩云峥和叶朗坐镇,整个商队也算得上是安稳了许多。至少是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的。因此,钱不赚想也不想,直接答应了下来。
当下,浩云峥和叶朗加入了商队,也朝着牧云大草原行去。
他要行走的方向本就必须经过牧云大草原,因此,这几乎也能算得上是一次搭顺风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