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回 洛怀泽受报获杖刑 毁前程痛失…(第1/2 页)
冯、高二位大人见此情景,此刻也不敢坐着了。战战兢兢地垂手而立。
冯大人心里宛若沸水开了花一般,忐忑难安地暗自嘀咕道:
“这位李公子究竟是何来历,如何可能同时是两位朝廷重臣的表叔呢?
莫非是当今天子不成?不可能啊,宫里啥吃食没有,闲的跑去宫外打牙祭。
然不管真相如何,项上这顶乌纱帽算是保不住了。
至于这条小命,也只好凭天由命了。”
洛怀泽起初见表舅来了,还一副洋洋得意的神情,此刻也像霜打的茄子一样。
仁宗站起身,一双冷眼直视着程琳道:
“想必接下来之事,大侄子应知晓如何处置。我的随从受了伤,我要带他回去疗伤。
顺便说一句,那位婉姑娘可是我新收的徒弟。
那个洛怀川么,乃鄙人之兄弟,亦是我新拜的师父。这期间的分量你自己掂量吧。”
语罢,拍了拍他的肩膀,转身欲走。谁知刚迈几步,却又停住,回身道:
“哦,对了,我看那位叫郭开的捕头不错,开封府难得的清流啊。行,你好自为之吧!”
言罢,背剪双手,带着阎应,头也不回地走了。
此时吕夷简也不敢停留了,瞪了一眼洛怀泽,又给程琳使了一个眼色。
急忙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口里不忘谄媚道:“还让让侄儿护送您老回去吧。”
仁宗也不睬他,也不与他答言,直弄得他这心里是十五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
再说送走了仁宗,程琳铁青着脸坐到大堂之上,命人将洛氏兄妹带了回来。
怀婉由于有郭开照应着,并无大碍。倒是洛怀川,可没逃过这一劫。
虽然差役下手轻,架不住他体格孱弱,还是疼晕了过去。
且说程琳先是命人将洛怀川抬到后堂诊治,又好言好语地劝慰了怀婉一番。
并说明了李公子之所以先行离去的原因,这才端坐到大堂之上,仔细看了一下卷宗。
看着、看着,眉毛不禁拧成了疙瘩。
虽然他相信仁宗既然说在逍遥楼喝的‘颜如玉’酒是假的,必然是假的。
可证据上却显得无有说服力。况且阎应口里言说的已付了十两银子饭食钱,
也无有旁人佐证。倘若如此定案,实在不符合他程琳的性格。
记得明道元年(1032年),皇宫内曾发生过一起火灾。
烧了崇德、长春、滋福、会庆、崇徽、天和、承明、延庆八殿八个宫殿。
然事后追究责任之时,相关责任人却将一介裁缝当做了替罪之羊。
言说是熨衣服的熨斗使用不慎,这才引发了火灾。
裁缝也被迫认罪,此案便交由开封府处理。
但程琳却认为不然,遂让宫中将过火之处用图纸画出。
经细细查看之后,认为后宫人居稠密,灶火离干燥的壁板太近。
火星飞溅时,极有可能因此引发火灾。便上仁宗力申此殆天灾,不可罪人。
监察御史蒋堂也上同陈此事,竟与程琳观点一致。
二人还建议仁宗宜修德应变,而不是将责任归咎于宫人。
最终,仁宗同意对此案从轻发落,并无有连坐者。
这便是程琳之风骨,只重证据,而不以权力凌驾于大宋律法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