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魔法 > 自由炮房车 > 第一百零六章地狱魔戒

第一百零六章地狱魔戒(第2/2 页)

目录
最新玄幻魔法小说: 元兽与灵根,少年与修仙剑气朝天孙悟空重返天仙授徒返还,我教的都是真东西啊迎娶师娘后,走上人生巅峰玄幻:我圣体,开局迎娶先天道胎一刀一幡一圣人,我在异界屠仙神凌山问道别人江山全靠起兵打,怎么你直接撩女帝两界:我成仙人了乱练邪功,核光普照无敌神医之四,葫芦修真界异界重生:系统之王阐教小道童,以练蛊证道第一圣!魔王陛下:爷的部下脑子有坑被迫无敌!一把万魂幡,从末世杀到修仙界!与家族共同变强家族崛起:云梦是谁让他收徒的?

在卡特琳娜眼中,尼古拉伯爵又是一个坐怀不乱的正人君子,她凭借着自己的美貌和媚术在一直诱惑着尼古拉伯爵,但尼古拉伯爵不为所动,始终克制着自己。

这让她很是恼火。

或许,尼古拉伯爵现在对自己这么客气的原因是因为,今天是月圆之夜,狼王的实力暴涨,他不是狼王的对手,所以对自己有所求,也因此才会答应帮助自己引荐尸帝枯夜和毒藤女巫。

这样想,是有点太小巧他了,虽然他不敌狼王,但是可以退走啊。

卡特琳娜想想都感到后怕,幸亏自己不是这个人的敌人,他真是太能隐忍了,始终低调的发展自己的力量,不搞扩张,不搞欺压,没有表现出什么雄心大志,像一个软柿子一样,任人拿捏。

有些人示弱,并不是真弱,你若敢拿捏,便是自讨苦吃。

和这样的人打交道也让她感觉到特别的富有挑战性。

大殿之中就只有他们两人,卡特琳娜伸出纤细白嫩的手指抚摸着尼古拉伯爵棱角分明的脸庞,轻声问道:“尼古拉,你到底想要什么?才肯和我合作?别在我面前装了,我知道你的野心并不比我的小!”

尼古拉稍微后退一步,平复了一下心境,缓缓说道:“公主多虑了,是尼古拉实力卑微,怕帮不上公主什么大忙!”

卡特琳娜气得跺脚,踩得高跟鞋铿铿作响,在大殿内回荡。

此刻,尼古拉才微微一笑道:“公主,你还没说何事呢?”

卡特琳娜深呼一口气,深深地感觉尼古拉不好对付,现在主动权都在他的手里了。

“路西法手上有一件对我而言十分重要的东西,我要得到!”卡特琳娜脱口而出道。

尼古拉伯爵眼神一凝,直接拒绝道:“那公主你是找错人了。”

路西法即是布鲁赫族血皇。

卡特琳娜没有气馁,反而神秘道:“尼古拉,你有没有听说过邪魔祖身和三劫屠灵刀?”

尼古拉呼吸瞬间仓促,眼神紧眯,而后又平静下来,说道:“远古传说而已,我当然听说过了!”

卡特琳娜向往道:“传说之中,邪魔祖身身高百丈,不死之身,拳碎山河,脚断穹苍,无人匹敌。三劫屠灵刀就是他的武器。”

尼古拉伯爵猜测道:“你别告诉我,你想要复活邪魔祖身吧?”

“怎么不可以?”

“你真是太痴心妄想了!”

卡特琳娜突然把手指上的戒指取下,悬浮在尼古拉伯爵的面前,笑容神秘。

尼古拉伯爵面带疑惑的打量着黑色的戒指,而后猛吸一口气,目光变得十分贪婪和垂涎。

卡特琳娜都看在眼里。

“传说三劫屠灵刀是由三部分构成,刀尖,刀身,刀柄,只有三部分重合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开启地狱空间,进行灵魂的收割,据说凡是被三劫屠灵刀收割的灵魂都被收进了刀身内的地狱空间,化为一名为邪魔祖身而战的死灵战士,从此永生永世都是邪魔祖身的奴隶。

传说,邪魔祖身一共屠杀了上百万人,那么他就会有上百万的死灵,想一想,这是一股多么庞大的力量。

而连接刀尖,刀身,刀柄的是三枚黑色的地狱魔戒,是开始地狱之门的三个钥匙。邪魔祖身陨落之后,三劫屠灵刀也分崩离析,三枚地狱魔戒也销声匿迹,了无音讯。”尼古拉伯爵激动道。

卡特琳娜颔首道:“不错,你面前的戒指就是一枚地狱魔戒。现在我们可以合作了吗?”

尼古拉伯爵点点头道:“尼古拉愿意帮助公主获得地狱魔戒。”

“作为交换,我会和联合斯达蒙兄长帮你进入血族长老院!”

“成交!”两人异口同声道。

尼古拉伯爵不好意思道:“要不是今天晚上狼人入侵,我一定请公主来品尝品尝我珍藏五百年的血酒!”

“没事,等收拾了狼王再庆祝也不迟。”卡特琳娜回答道。

“对了,阿德雷加还拜托我一件事,找这一个受伤的女人,她身边跟随着一个大约十岁的小男孩!白天的海上伏击让她给逃走了!”卡特琳娜从空间戒中取出一个卷轴,甩至半空道。

卷轴舒展开来,只见上面画着一位神态娴静的女子,坐骑是一头独牙白象。

“这事交给我,公主放心!公主是要……?”

“死的!”

“明白!”

这时,一个受了伤的吸血鬼闯进大殿,惊恐的报告道:“报告公主和伯爵大人,狼王突破血檀阵了,马上就会到达这里!”

“该你出手了,我的公主!”

“好久没有动手了呢?!”卡特琳娜笑道:“还是说好的,五招之内!”

此时,那个实力仅有中元宗境界的吸血鬼看着悬在半空中的画轴,欲言又止。

尼古拉伯爵疑惑的询问道:“怎么了?”

那个吸血鬼战战兢兢的回答道:“刚才,我好像在山中看到了这个女子!”

卡特琳娜笑道:“哈哈!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

……

(本章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