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可你是他的白月光啊(第1/2 页)
“所以,随便咒人死,是真的会遭到报应的,对吗?”
阴曹地府里,沈知鸢抱着腿依靠在石碑旁,秋水般的眼睛无神地盯着旁边暗蓝色的轮回漩涡,静静等待那边的死神安排去向。
说真的,沈知鸢这辈子不是没有设想过自己会怎么死。
漂亮死,聪明死,可爱死,有钱死,开心死,幸福死,自由死,健康死,幸运死。
那是怎么都没想到能被雷劈死?!
倒也不是不服气,也不是为自己狡辩什么,就是想好好掰扯掰扯。她沈知鸢这辈子,从小到大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尊敬老师,孝敬父母,为人友善,遵纪守法。
那怎么就遭了天谴了?!
“没有这么荒谬的说法。”死神翻腾着手中的册子,表情异常凝固。
哦,那可能这就是她沈知鸢的命吧。
“怎么样?找到没有?我是做公主还是做仙女?”沈知鸢觉得,就算重新投胎也不能太差吧。
“那个……”死神翻完了册子的最后一页后,表情凝重得就像一个死人:“我好像搞错了,遭天谴的应该是南宫屹舟。”
沈知鸢与他相视了一个世纪,死寂。
次日,阴曹地府里某个鼻青脸肿的死神经过彼岸菜园时,就听到孟婆在跟几个婶婶闲言碎语,说昨天有个死神被一个姑娘揍得很惨,那个惨叫声传荡得比十八层地狱的厉鬼还惨。
她们叽叽喳喳地说着,突然一阵黑风席卷而起,蓦然间就瞧见有一团黑影极速而过。几个婶婶怔了半晌后,又开始叽叽喳喳起来……
沈知鸢醒来的时候,已是脱胎换骨了。
昨晚,她骑在死神身上往他眼睛揍下去的那一刹那,死神终于捂着脸痛哭流涕地大喊:“我答应你重生!!”
原来的身体已经被雷劈成灰了,所以这是一副崭新的躯体。据死神说,原主从小父母双亡,无亲无故,经历了非常非常多的波折,后来在15岁就死了,而死因竟然是未知。
沈知鸢并没有兴趣知道前世的任何事情,她只需要记住,她现在叫祝青灵就够了。
接下来,沈知鸢很快就适应了新名字。
在重生后的第一时间,祝青灵把自己前世的财产迅速收集起来,在星海买了一幢别墅,决定要过上与南宫屹舟永远隔绝的潇洒日子。
别墅的屋顶上,祝青灵种了满满的鲜花,当夕阳的余晖洒下来时,她就靠在藤枝编成的秋千上摇摇晃晃地小憩。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有时候醒过来时,脑袋在地上,而腿还搭在秋千上。
在院子里,祝青灵种了一些水果和蔬菜,春夏秋冬都有,如此这般,一年四季都不愁吃喝了,如果吃不完还会给邻居送点。虽然不明白为什么每次给邻居送鱼腥草的时候,他们脸上的表情都多少有点嫌弃。
不仅要种花种菜,还要注意生命在于运动,为此,祝青灵大方为公园捐了一些运动器材。
如此,她每天清晨都会去公园慢跑。虽然不明白为什么那些老奶奶和老爷爷,都要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盯着她和她脚下的跑步机。
这简直就是神仙日子,自从遇到南宫屹舟后,她哪里这般自由过。
不知不觉中,已经过了三年。
祝青灵本以为这种神仙日子就是她的一生,然而怎么都没想到会在一个明媚的黄昏,遇到一个女人后彻底荡然无存。
其实,如果祝青灵能再稍微聪明点,这场浩劫也许是可以避过去的。
蓝世商场内,依旧是那家冰淇淋店。
祝青灵只要有机会经过此处,就必然会顺便买这种冰淇淋。
而今天,兴许是赶上刚下班的高峰,排队的人比以往格外要多些。
祝青灵排在倒数第二位,百无聊赖中蓦然看到迎面走过来一个女人,她穿着一套与自己风格类似的棉麻森系裙,容貌清雅,姿态轻灵,海藻般的长发随意搭在肩上。
那女人走到最后排队时,祝青灵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倒不是因为她有多美,而是那女人脸上三颗痣的位置,竟然跟祝青灵前世脸的位置一模一样?!
眼角,耳边,鼻尖,这女人脸上没有任何妆容,脸上细微的斑点肉眼就可见。
这可真是太巧了啊。
祝青灵暗道了一声无巧不成,随即便收回了目光没多想。排到她的时候,她朝老板笑了笑,道:“老板,我要芥末味的冰淇淋。”
老板当即一怔,眯着眼睛打量了她一眼,又将眼皮抬了几个毫米看向后面的女人。再然后,老板什么话也没说,现做了两支芥末味冰淇淋。
祝青灵错愕:“老板,我只要一个。”
老板的下巴抬了抬,“另外一个是给后面那位小姐的,芥末味冰淇淋做起来比较复杂,我顺便就一起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