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垄断大唐的炒菜业
方青最终还是睡着了,在梦中他大战四方,血染禅杖。别人是梦里不知身是客,而方青这个梦他是知道自己是客人的,但却醒不过来。
他好像看到了玄奘的一生,又好像是自己的一生。
那年长安花开的正艳,从天竺来了个得道高僧,在长安讲经十日,十日之间天花乱坠、口灿莲花,引天下震动。
十日后在长安城外n县由佛门斥资建立大雷音寺,往来僧众、香客不知凡几。
武德九年,这是个流血的年代。这一年佛门在天竺僧的带领下开始吃人,万千百姓为佛门所毁。佛门各地寺庙佛像均为一掌后的纯金,而寺庙山下则是寺庙放高利贷得来的万亩良田以及百万衣不附体的穷苦百姓。
有诗曰:二月卖新丝,五月粜新谷。医得眼前疮,剜却心头肉。
佛门的兴盛之下是成山的白骨,万千百姓为了那座纯金的佛像付出了自己的血肉。
更有天竺僧为习得小乘佛法脱之境,以百年佛门珍藏加数万童男童女进行献祭。最红未能成功。不过短短三年时间,死在佛门手中的生灵不下百万之众。
佛门壮大,朝堂之上确实一片祥和,只因佛门后面站着的是当朝太子。
适年六月,玄奘闭关出门,早来几年前边集中原佛法之大成者,出来看到的确实一副如此场景,就连玄奘身边带着的两个小沙弥都因不肯随波逐流早就不知被丢在那个乱葬岗去了。玄奘遂赴长安欲与天竺僧探讨探讨天竺的和尚怎么死比较好的问题上路了。
七月二日,长安城中生了两件大事,一则宣武门之变,朝堂之上为之一清。二便是玄奘斩天竺僧与n县佛寺门口,事后确是将其鞭尸三日,最后丢在狼群中被分而食之。
从这一天开始,朝堂之上开始了清洗,而佛门之中玄奘也拿起了屠刀。
按照当时玄奘的说法是,竟然你们想要脱,那就让我送你们脱吧。竟然这佛门之中只剩下妖魔,那只有行金刚气焰,以我之法,行我之道,翻了这佛门,覆了这佛法,一路杀到西天去看看这漫天诸佛究竟能不能扛得住我手中的禅杖。
贞观二年,中原佛门十不存一,而玄奘手中禅杖上的血迹仿佛生之俱来一般,冲刷不去。
这一年,唐太宗站在长安的城墙之上看着落日下那个英俊的和尚,手中拿着染血的禅杖,一步步西行而去。
这一步踏出便是十七年,行程约五万里,历经一百三十八个国家。
这十七年,玄奘自踏出玉门关那一刻开始便开始杀戮,踏血西行,只想去看看那漫天佛陀修得是什么佛!是什么脱!
一把禅杖,一串念珠,一身袈裟,杀的整个佛门胆寒心颤,杀的那西天的佛陀都束手待宰。
玄奘这一路的杀伐,终于在返程前明悟大乘佛法,也亲手将那漫天自私自利、藏污纳垢的西天胜景亲手埋葬。
那西天却是一处秘境,那满天神佛只是一群吸血鬼罢了,以万民为养料,共自己的长生不死。
如此惊艳的一生却在玄奘回到长安十九年便戛然而止。按照方青的推测,当时玄奘的修为怕是最低也是s级的存在,现实中有人一直表示a级强者便能够活到一百多岁,向玄奘这般惊才绝艳之人,却只活了66年。这可能吗?反正方青是不信的。
当方青从这个离奇的梦中醒来的时候已经日上三竿,看了看自己还有一点电的手机,已经是快十一点了。
方青原本还沉醉在玄奘的壮举之中,但看到时间,瞬间就清醒了,这尼玛,这个点了,张老板还等着我去炒菜呢。
急忙起来,把那床被子折起来放在了墙角,便准备下去,下去的时候还回头看了一眼那些架上的经,方青当时的想法是,要是能够把他们全部都带回去,然后给孤儿院的孩子全部学一遍,嘿嘿嘿。虽然目前为止方青不知道这经到底有什么作用,但是很明显的是个好东西的。
不光头脑清醒,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一口气上五楼也无压力了。简直就是十全大补丸好吧。不过想了想昨晚那两人,鬼知道这里还有没有隐藏着的人啊,要是我刚把经拿走就被人一剑斩杀了,我怎么办?算了还是不贪了,小命最重要啊。
回到酒楼的时候刚好是饭店,不过由于生意比较差,张老板倒也没怎么问方青。只是看到方青回来了才把藏在柜台后面的菜牌给挂到了酒楼大厅的最中间,两层两块,门口还放了快特大的。
这牌子是方青昨晚叫老板去做得,做个牌子很便宜,张老板也没在意,直接做好。今天看到方青回来了才敢挂出来,不然要是方青跑了,这边牌子挂上去了谁来炒菜啊。
这菜牌一股浓浓的现代色彩,清蒸鲈鱼、红烧排骨、红烧肉、八宝鸭、油焖大虾~~~~~最重要的是,每道菜后面还明码标价,要知道在唐朝哪有标价这一说,结账的时候老板说多少就是多少,但老板也不敢宰客,毕竟这是个诚信的时代,虽然商人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但是在儒学的熏陶下,即使是商人也比现代一个普通人的底线高上许多。
方青回来还没有多久,这酒楼便时不时的有人进来询问这些菜单上的炒菜,虽然都是没有听说过的名字,但只要一说是炒出来的,便也欣然就座。
方青的厨子生涯就此开始。在哪一片刀光火海之间,方大厨闪亮登场。
其实要说方青会做菜,也不怎么会,只是被放老头收养了以后有时候炒点加长小菜罢了,厨艺算不上好,勉强能下咽。
但这个唐朝的秘境背景,方青天然的就在炒菜这一道路上甩开了这个时代一大截,不好吃但在这些每天吃炖菜或者蒸菜的人来说确是别有一番风味。
这有什么办法呢,谁叫方青是独家垄断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