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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鸟的名字(第1/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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鹧鸪,你听说过吗?肯定听说过,但不一定见过。这是一种杂色鸟,背部和腹部黑白交错,头棕色,脚黄色;食物也杂,既吃昆虫和蚯蚓,也吃植物的种子。其实我也没见过这种鸟,我只是见到了一座名叫鹧鸪的山。从红原草原出来,穿过刷马路口,离米亚罗彩叶林风景区还有数十公里的时候,鹧鸪山就出现了。出现得很突兀,就像由低音区陡然升到了高音区。待反应过来时,已在高音区滑行了好长一段距离。李向志说:“按这个速度,不到中午就可以到米亚罗,这季节,彩叶是看不到了,但那里还有一绝:蘑菇汤。我们喝他一肚子蘑菇汤又继续上路,天黑前绝对能赶回成都。”他说那里最好的蘑菇是天鹅蛋,几年前他到米亚罗,买了几斤刚采下的天鹅蛋回去,送给小区里的老太婆,她们吃了,把干瘪的大腿拍得啪啪响,摇头摆脑地说:“香,硬是香!我们只在很多年前才吃过这么香的蘑菇!”这话她们差不多说了整整一年。

想到蘑菇汤,李向志兴奋了。他一兴奋起来,就嘭嘭嘭地敲着方向盘,扯长了嗓子唱歌。

他会唱不少歌,包括《羊爱上了狼》这样的网络歌曲,但那些歌他都只能用喉咙唱,不能用心唱,只有上世纪传下来的老歌,他才能用心唱。他已经六十多岁了。

这时候,他唱的是《美丽的草原我的家》。

他的家在哪里呢?尽管我跟他是忘年交、老朋友,可你也别指望我能回答你。

要说他的出生地,是在川东北,那里的万山丛中,有一个镇,叫响水滩,顾名思义,镇前有条河,河里有片滩,水从滩上流过,淙淙有声,竟日不绝。响水滩是个偏僻小镇,一条独街,人户很少,全都是木头房子,因地势逼仄,房子挨房子,站在两幢房之间朝上望,只能望到一线天。死的死,生的生,好多辈人过去了,房子却从没维修过,某一天,村西的跛了梁柱,朝村东倒,便一倒百倒;东头的河湾上,有棵巨大的黄桷树,全镇的重量,都压在那棵树上。即便如此,居民也没想到去把房子扶正。反正树不会断,房子也不会塌,扶正干吗呢?这么歪歪扭扭地住着,还别有风味的。

因此可以说,响水滩镇是建在一棵黄桷树上的。

李向志的家就紧挨黄桷树。

家里住着两个人:他和他的母亲。他父亲是国民党军人,属打仗不要命的那种;打仗的人本来都不要命,而他父亲是属于特别不要命的那种,手榴弹都飞到脚底下冒烟了,他还要捡起来,看看是哪家兵工厂产的,再一挥臂扔回去。他在抗战晚期做了尉官,解放战争打响的前夕,据说晋升了,但只是据说;自从怀上李向志,他女人也再没见过他。199后,竟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当地谁都知道他是国民党军官,长天白日来问那个虽不能说是寡妇,但事实上就是寡妇的女人,探听她男人究竟是被解放军打死了,还是随蒋介石去了台湾。多半是去了台湾,要是阵亡,总有个名单的,名单一层一层地递交下来,终究会交到镇上,交到家属手中,可镇上不知道,家属也不知道。

很小的时候,李向志就听母亲说:“你爸死了,是解放军打死的,死得好!”——这是白天。夜里,那个圆脸长身的女人又说了另一种话,她说宝贝儿,你爸没死,你爸去了台湾……她说你个不要天良的,你真的去了台湾吗?听说蒋介石只带走了金条、高官和高官的太太,你一个芝麻大的小官儿,蒋介石舍得在轮船或者飞机上给你一个座位吗?你别果真挨枪子儿了哇!然后是哭泣。

那时候,李向志躺在母亲的肚皮上睡觉。

母亲的皮肤跟她的衣服一样,总是散发出河水和太阳的香味。

可她一哭起来,香味就跑了。她的肚皮一紧一松,常常把李向志弄醒。

对父亲的下落,镇上人似乎比母亲更有把握,他们咬定了那个比女人低一个头的矮壮男人,就是逃到了台湾。凡逃到台湾的,他们一律称为特务,大人孩子骂李向志,就一句话:“特务杂种!”母亲挨批斗,罪名也是特务婆娘;本来该叫“特务的婆娘”才对,叫起来不方便,把“的”字省掉了。然而语言也是物质,叫着叫着,她就真的成了特务,说她家里藏着发报机,每天晚上,她都在滩声的掩护下,给台湾发报,约定反攻大陆的时间。家里天天都有人来,把坛坛罐罐捣碎,甚至把收藏起来准备过冬的南瓜、土豆、红苕之类,也用铡刀剖开,逐个检查这些看上去平平常常的东西里面,是否藏着通敌的机关。头儿是个穿制服的大胡子,除领着人来,隔那么几天,他还单独来李家,都是深更半夜来;他这时候来不是寻机关,而是干特务婆娘。李向志跟母亲睡在一张**,有时候睡着,有时候醒了,醒来后眼睛明碌碌地睁开,晴朗的夜晚,月光从亮瓦和龇开的门缝、板壁间漏进来,大胡子就能看见那双眼睛。看见了照样干。

多年以后,大胡子才神神秘秘地对他身边的伙计们说:

“嗨,我简直没想到特务婆娘跟其他女人是一样的!”

大胡子说这话的时候,李向志和他母亲都早已离开了响水滩。

李向志比母亲先离开。是逃走的。那天夜里,风跑得很急,云堆得很厚,闪电把云层劈开,在街上蛇行搜索,每次都像找到了目标,扔出炸耳的雷声。镇上人都缩在家里,大胡子也没有出动,母亲好不容易睡了个安稳觉。夜半时分,李向志悄悄从母亲身边溜掉了。他没走大门,而是从窗口爬出去,攀住黄桷树的枝丫,下到河沿,用裤带把鞋袜衣裤缠在头上,凫水过河,钻进林莽。林莽绵延不绝,他选定一个方向,头也不回地朝前走。前方是何方,他不知道。半个月后,到了凤凰山,站在山头,望见了河谷中的一座城。老天爷呀,天底下真有这么大的城吗?这个从响水滩来的人,被城市的大吓坏了,不敢下山。又走几公里,城市像根虚线那样越拖越淡,山脚下再无大楼和街道,只有被砖墙围住的、呈“П”形的几间水泥房,房顶伸出的一根烟囱,有天那么高;砖墙背后,躺着一片地,种着萝卜,翠绿的樱子上洒满黑灰。他沿茅草覆盖的小路踅下去,蹲在地里,拔萝卜啃。

牙齿只刮到了皮上的泥,就听到一声暴喝:“干啥子!把你龟儿子烧了!”

这地方是达州城的殡仪馆。

萝卜是殡仪馆的职工种的。樱子上的黑灰,是从烟囱里飘上去又沉下来的骨灰。

李向志说,正是那个穿着白大褂、要把他塞进火化炉烧掉的人,帮了他的忙。也可以说,是李向志的那张脸帮了他自己的忙。他的腿脚没跟母亲长——母亲双腿颀长,他的又粗又短,大概像他父亲——脸却跟母亲的看不出多大区别,圆得像月饼,给人喜庆和至诚的印象;算他运气,碰上那白大褂特别喜欢长这种脸形的人(他是殡仪馆的整容师,连这种脸形的尸体他也打理得精心些),不仅让他啃了三个萝卜,还把他送到了达州钢铁厂。整容师的哥哥在那厂里负责后勤,眼下正好缺个锅炉工。

李向志的这些话是否可信,很难说。就算他真是以这种方式进了达钢厂,那整容师的哥哥怎样盘问并收留了他,也是一个谜。那时候弦绷得吹弹即断,不可能随便收留人,尤其是当这个人衣衫褴褛,又来历不明。我估计他当时撒了谎,因为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不叫李向志,直到由临时工变成正式工,母亲也不再是特务婆娘时,他才恢复了本名。

他在达钢厂一干多年。

然而现在,他已经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成都人了。

他自己说,从达钢下岗来到成都后,他就做生意,但我至今说不清他做的哪门生意,只感觉他像个成都土著,靠房屋拆迁得了一笔赔偿,或者靠租赁祖上留下的门市,便百事无忧地混着日子。他一天的主要工作是喝茶。我刚跟他认识的时候,隔三岔五的,就接到他的电话,让去他家附近的百花潭喝茶。开初抹不下情面,我去过几回,以后就坚决不再去了。百花潭是个免费公园,在青羊宫隔壁,只要不下雨,露天坝的竹椅上就没空过人,从早上八点开始,喝上午茶,喝到中午,要份盒饭吃了,接着喝下午茶,一直喝到晚上六点,又要份盒饭吃了,接着喝晚茶。世人都知道成都人休闲,其实他们不知道,打牌也好,喝茶也好,在成都人这里都并非休闲,而是当成事业来做的。李向志仰在竹躺椅上,自始至终是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态,我却类同于受刑。

那时候我来成都一年多,借钱买了房子,就啥事不干,只猫在家里写小说。但没有人愿意要我的小说。别人不要我有什么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白天写了,晚上又写,就这么昼夜兼程,不停地写下去。我实在不该跟李向志坐在茶桌上混光阴。他跟我不一样,他没什么可焦虑的:离婚多年,单身一人,母亲在疗养院,儿子在美国,只要把钱给足了,老少都不用他操心。而钱他是不愁的。虽然我拿不准他做的哪门生意,但他的确不差钱用。再说,我跟他坐在一起,也没有多少话可以交流,大部分时间,都是茫然地盯住从树叶间漏下的阳光斑点,或者看一只不怕人的鸽子(他硬说是斑鸠)捡食地上的饭粒。邻桌的茶客同样如此,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就说些与自己的生活毫不沾边的闲话,比如好莱坞明星的私人飞机,本·拉登有多少替身,民国二十四年蒋介石到成都后,怎样提防刘湘造反,又怎样跟夫人闹了矛盾,独游峨眉山时两次朝侍卫发火,诸如此类。我几次说走,李向志都把头摇几下,把手摆几下:“慌啥?小说是闲出来,哪里是慌出来的?”

他仿佛什么都懂。这也像成都土著。成都人的茶桌是传播器,天上有颗星星打了个摆子,中南海有个人打了个喷嚏,成都人也知道,并在茶桌上迅速传开。这里没有天上地下,不管多么遥远多么神秘的东西,都会无形无迹地化为世俗,化为民间。李向志浸染其中,如鱼得水。

他把《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唱得断断续续,唱两句,停了,过一会儿又唱。方向盘倒是一直在敲。他右手的中指背上长着一撮绿毛,每敲一下,那撮绿毛都水草似的披拂开来。

我说你别敲了,你认真开车吧!

他笑嘻嘻的:“你害怕了?”

我老实承认,是有些害怕。

鹧鸪山的路况本来就差,又正在翻修,不是一般的翻修,而是搞得天翻地覆的那种。据说数月之后,有位大领导要去红原。路上到处是坑,还蹲着尖削的石头。昨夜下过雨,坑里积满水,不知深浅,从坑道经过时,车身似要倾倒;石头都长着牙齿,把底座咬得嘎吱嘎吱响,车行老远也不丢口。

然而,我越说害怕,李向志把方向盘敲得越响,车也开得越快。

我知道他是在显示,显示自己的“不要命”。

他总是不放过任何机会显示自己的“不要命”。对此,第一次跟他去川西高原,我就见识过了。那是八年前,我跟他结识不满三个月,春节就到了,除夕天夜里,他打电话来,问这几天有空没有,我以为他是要聚一下的,就说有空,他说好。只说了声好,别的啥也没说,次日一早,他就把车开到我的小区门外,我才知道是要去高原。我啥也没准备,他说,不过出去玩几天,准备个球哇!

这次出行并没有特定的目标,走到哪里,想回去了,就回去。到二郎山我就想回去了!那地界,雪山围裹,老鸦乱飞,老鸦边飞边叫:“哇——哇——”在我们老家,听到老鸦叫是不吉利的,是要死人的。我心里发寒,李向志却放声歌唱:“二呀嘛二郎山,高呀嘛高万丈……”他的歌声把山唱得更高,也把天唱得更蓝。孤鹰在高空盘旋,看上去不像寻找猎物,而是炫耀它的孤独。过了康定,次第翻越高尔寺山、剪子弯山、卡子拉山,海拔都接近五千米的,我嘴皮发乌,呼吸困难,他却依旧高歌,嘭嘭嘭地敲着方向盘。两天过后,到了世界上最高的县城理塘县。李向志把车往加油站开,说:“把油加满,找地方吃顿饭,就打道回府。”我这才精神一振,想好生跟他说几句话。

一路上,我都没好生跟他说过话,我不是敷衍他,就是顶撞他。我也说不清这是为什么。或许,我根本不该把自己的落脚点选在成都,也根本不该跟李向志认识,更不该跟他成为朋友。

加油的师傅见我们的车是省城牌照,很惊讶:“你们真不要命啊,这季节……要去哪里?”

不是说吃顿饭就回去么,可听人夸奖“不要命”,李向志想也没想,大声说:“稻城!”

师傅豁着嘴,老半天才咕哝出一句:“那你们是真不要命了!”然后给我们举例,说前年五月,他儿子开车送几个香港客人去稻城,途中翻越海子山,客人吓得惊叫,继之痛哭。又说去年八月,警察在山谷中发现一辆残车,车里躺着一对男女尸骨,据推断,这对男女已死三年了。

师傅不知道,他越这样说,李向志越来劲。我也根本拦不住他,车是他的,又只有他会开。

不到川西,不知中国之大;不到海子山,不知高原之险。旋风把玻璃推开,车里沙雾弥漫,睁不开眼。眼镜片上积了厚厚一层沙土,头发变黄,摸上去像陈年的地衣。待风沙止息,暗冰四伏的路面,又窄得像根舌头,两侧深不见底,陡直的崖壁棵草不生,车轮一半贴地,一半悬空。到这时候,想撤退也没个地方倒车了。即使能倒车,李向志也不会撤退。车行数十公里,都荒无人烟,唯獐、鹿、豹潜踪匿迹。四野乱石,草地稀疏,只有烈风送走日月,不知豹们以何为食,如何安寝。人家熟悉这段路的,也把车开得如蜗牛爬行,李向志却是能开多快就开多快。拐过一个手肘形弯道,不知从哪里突然钻出一条小狗,追着我们的车咬。李向志乐呵呵的,说:“兄弟呀,高原上的狗也寂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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